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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领导干部不作为 成都出台“五项规定”
2017-08-01 07:01:45    作者:严丹      来源:成都商报     

  五项规定

  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严禁不敢担当、推诿扯皮

  严禁安于现状、敷衍了事

  严禁落地不实、效率低下

  严禁思想懈怠、态度冷漠

  对违反规定的领导干部,视情形给予通报、诫勉、停职检查、免职、降职、责令辞职等处理。

  继去年下发《成都市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之后,为进一步整治领导干部不作为,中共成都市纪委机关、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近日印发《成都市严禁领导干部不作为五项规定(试行)》的通知。

  通知认为,当前,一些领导干部不认真履行或不积极主动履行应尽的岗位职责,不同程度存在动力不足不想为、能力不足不能为、担当不足不敢为等不作为问题。

  成都商报记者了解到,“五项规定”是指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禁不敢担当、推诿扯皮,严禁安于现状、敷衍了事,严禁落地不实、效率低下,严禁思想懈怠、态度冷漠。对违反规定的领导干部,视情形给予通报、诫勉、停职检查、免职、降职、责令辞职等处理。

  禁

  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第一项规定是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主要表现为落实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不准确、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或政令不畅,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不依法依规办事,不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对工作领域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不加以制止或制止不力;

  对应当评估、论证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事项等不按规定程序和议事规则进行;

  不遵守组织纪律,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不及时履行请示报告程序;

  不遵守工作规定和纪律,贻误工作或造成不良影响等。

  禁

  决策“不拍板”

  一躲二推三拖

  第二项规定是严禁不敢担当、推诿扯皮。主要表现为决策“不拍板”,畏首畏尾、久议不决、久拖不定,怕担责任、冒风险;

  当“甩手掌柜”,在其位不谋其政,遇到问题不得要领、无所适从,一躲、二推、三拖,不出点子、不想办法;

  习惯“撂挑子”,不下深水,不敢碰硬,重要关头“掉链子”,主动为组织分忧少,推脱责任多;

  对历史遗留问题不管不问,新官不理旧账,贻误地区发展;

  对由多个地区和部门共同办理的事项,不讲团结协作,相互推诿,影响工作推进等。

责任编辑:李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