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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老成都如何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警察“跨界”管卫生
2017-09-06 07:32:33    作者:杨晨      来源:华西都市报     

 

1923年,警察厅关于面馆售卖的各种面食必须煮熟的训令。

1934年,成都饮食业普及冰柜图样说明。

  老成都的记忆4

  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色恶不食;恶臭不食。中国自古注重食之道,充饥果腹之外,更注重饮食的品质和卫生。民国成都饮食环境如何?由谁把关“舌尖上的安全”?

  9月1日,成都市档案馆揭秘老成都的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那时候的警察管得宽,公共场所的清洁,传染病的预防,都归他们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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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29年以前

  警察“跨界”管理卫生

  话说老成都时期的警察,管得宽。除了闲杂人等的打架闹事,街坊邻里的失窃纠纷外,人力车的停放,小商贩的摆摊等都属于他们的管辖范围。除此,面馆的面有没有煮熟,商铺里是不是出售腐坏的水果,都是那时候黑色制服们所监督的事务。准确来说,老成都在1929年以前都没有专门独立管理卫生的民政部门。在此之间,四川近代卫生监督和防疫工作,由警察机关管理。

  根据成都市档案馆编研人员介绍,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四川警务公所设立卫生科,管理“清道,防疫,检察食物,屠宰”;宣统二年(1910年),卫生科添设检察股,统辖卫生队,管理一切“有伤生理的防杜事项”和整洁道路等,并明令所属厅、州、县一切公共卫生事项,分由各地巡警办理。

  辛亥革命(1911年)后,四川警务所改名为警务处,仍设卫生科。1916年,改为四川省警务处第三科管理“饮食科的检查,公共场所的清洁,传染病的预防”等事项。

  1919年,北洋政府明令各个城市建立临时防疫组织,成都,重庆等地成立了“临时防疫委员会”负责卫生防疫工作。居民清洁扫除,由巡警督促办理。1929年,四川省民政厅成立,卫生防疫工作遂由该厅第二科第二股管理。各市、县的卫生防疫工作亦随之归属民政部门管理,但是居民清扫活动,仍由巡警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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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化学反应

  盛食物不得用铜铁铝器皿

  病从口入,从古至今都是这个道理。

  话说老成都南大门有一姓张的厨子,一日在市场捡了便宜买下几两猪杂碎,见自家灶台上还有前几天购入的生菌子,便突发奇想搞了一盘猪肝炒菌子。菜一上桌,食客图鲜,没想坏了肚子险闹人命。

  因为卫生条件的落后和卫生意识的欠缺,饮食不洁而致“感受疫疠之邪,损伤胃肠”的故事在老成都不在少数,甚至也引发过较大范围的疫情。

  一份成都市档案馆收藏的1921年四川省会警厅布告显示,省会警厅一 开头就指出在当年发生的时疫,多由饮食不洁造成。

  针对这一情况,警厅作出规定,一律不准贩卖病死或者自死的禽类肉品,以及死鱼肉隔夜的野菌子等。另外,腐烂的水果蔬菜也在禁卖之列,可见当时对饮食的规范之细致。

  布告末尾,也对盛菜的器皿材质作了规定:盛食物不得用铜铁铝。成都市档案馆档案研究人员解释,食物贮存时间长了,可能产生酸性物质,与金属器皿发生化学反应会产生有毒的物质。“因此禁用此类器皿也是杜绝卫生隐患。”

责任编辑:李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