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渝经济网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关于旁听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的公告
2017-09-08 07:41:01    作者:佚名      来源:重庆日报     

   〔2017〕第25号

重庆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定于2017年9月27日(星期三)召开,会期三天。根据《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旁听办法》,现将旁听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旁听时间和地点

旁听时间:9月27日(星期三)9∶00第一次全体会议,9月29日(星期五)15∶00第二次全体会议。

旁听地点: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60号·人民大厦·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旁听室。

二、会议建议议程

(一)审议《重庆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修订草案)》及市人大法制委审议结果的报告。

(二)审议《重庆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及市人大法制委修改情况的汇报。

(三)审议《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及市人大法制委修改情况的汇报。

(四)审议《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条例(草案)》及市人大法制委修改情况的汇报。

(五)审议《重庆市献血条例(修订草案)》及市人大法制委修改情况的汇报。

(六)审议市政府关于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

(七)审议市高法院关于提请审议人事任免事项的议案。

(八)审议市检察院关于提请审议人事任免事项的议案。

(九)其他。

三、旁听申请时间、地点和方式

申请时间:9月12日(星期二),9∶30-11∶30。

申请地点: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60号·人民大厦西门一楼大厅。

申请方式:申请人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到申请地点填写申请表。

四、旁听注意事项

(一)在渝工作或居住的中国公民或外籍人士,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均可申请旁听。

(二)经审查通过,被接受的旁听申请人,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于9月22日(星期五)18∶00前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确认。

(三)参加旁听人员的食宿、交通等事项自理。

未尽事宜,请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处咨询。

咨询电话:67678615(上班),67678661(下班)。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7年9月7日

责任编辑:李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