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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事分流 把更多话语权交给群众
2017-10-08 09:47:03    作者:颜安      来源:重庆日报     

                       ——专访南岸区花园路街道党工委书记李健

                               南岸区花园路街道党工委书记李健。记者 颜安 摄

前不久,南岸区花园路街道南湖社区微益坊被评为“2017年全国创新社会治理十佳典型案例”,这是南岸区实施“三事分流”工作方法的最新成果。

“三事分流”,即在社会治理过程中,将居民诉求和矛盾问题按照“大事、小事、私事”进行分类处理,大事由政府负责,小事由社区、社会组织、居民协同办理,私事引导群众自行解决,做到每件事都有责可明,有地方可以解决。

这个机制如何运行?实施情况如何?下一步又该如何推进?近日,重庆日报记者专访了南岸区花园路街道党工委书记李健。

不在于分得多清楚,更重要的是培养居民责任意识

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社区治理是社会治理的重点内容和基础环节,居民是解决问题的主体。“但在过去,对于社区的大小事务,政府总是大包大揽,效果却事倍功半,这让我们开始深思,怎样才能治理好社区?”李健表示。

恰逢南岸区在全区推行“三事分流”工作方法,结合方法内容和自身实际,花园路街道开始了新一轮探索。

花园路街道的症结在于散居楼栋多,且大多建于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各类配套设施不够完善,缺乏物业管理,环境脏乱差,治安问题突出,小区车辆拥堵无序,居民住得也不舒心。对症下药,首要的便是解决治理主体不明、责任不清的问题。居民是小区主人,当然是责任主体。

“政府既不能大包大揽当‘物管’,也不能不闻不问不管,简单把责任完全推给居民了事。”李健说。

在大事方面,街道从2013年起先后投入5000余万元对24个老旧散小区实施综合整治,有效改善了老旧散小区居住环境,同时在这些小区里推选成立自治小组,全面推行自治管理,巩固整治成果;在小事方面,积极引导大石、金堰、明佳园、古楼湾等8个社区的1.5万余户居民,推选成立22个停车管理自治小组,实施规范停车管理,解决“车堵人堵心更堵”难题;而在私事方面,发动1.1万户居民出资25万元、160余家社会单位协同支持75万元,共安装400个摄像头,惠及居民1.3万户,居民安全感、满意度大幅上升。

“不在于把‘大’、‘小’、‘私’分得多清楚,而在于培养居民责任意识。”李健说,众筹出资,就是要让居民明白谁是小区的主人,谁在当家,让居民形成共建、共管、共享的意识。

经过几年的实践探索,街道已推进22个老旧散小区综合整治30万平方米,居住环境有效改善,完成320栋、35万平方米散居楼栋物业自治,居民的满意度大幅提升。2015年花园路街道被国家民政部列为2015-2017年南岸区社会治理创新基层观察点。

打造社区“微益坊”,畅通三事分流分办的有效渠道

李健表示,在推进实施“三事分流”工作方法的过程中,花园路街道着力培育、支持、引导多元主体参与社区治理,充分发挥好社区组织的桥梁与纽带作用,搭建平台,畅通参与渠道,探索建设“微益坊”。

“微益坊”是街道整合资源、孵化社会组织、解决社区治理“最后一公里”问题的平台和载体,也是社区治理的工作亮点。

“微益坊”建立后,一方面着力助推资源整合,以申请公益基金带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建设,引导居民、驻社区单位等出资,整合社区公共收入,筹措爱心捐款等,增加社区“造血”功能;另一方面注重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调动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社区自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实施了呵护童心·共筑欢乐家园、环保先锋·共建绿色家园、治安巡逻·共护平安家园、情系暮年·共创温馨家园、十乱整治·共塑洁净家园、应用APP·共享智慧家园六个项目,办好了造福群众的实事,激发了社会组织的活力,促进了社区的和谐稳定。此外,每月定期举办社区公益集市,为居民开展义务理发、义诊、咨询等志愿者活动,2016年至今已开展活动17场,受益居民3万人。

近年来,“微益坊”孵化入驻社会组织43个,会员6000名,在推动创新社会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前不久,“微益坊”获得了“2017年全国创新社会治理十佳典型案例”的荣誉。

下一步力争保持居民满意率80%以上

李健表示,引导居民主动、自觉参与自治,尤其是自治意识的养成,是一个长期、艰苦、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立竿见影,需要沉心静气、持之以恒的坚持。

下一步,花园路街道将继续深化创新社会治理工作,以党的群众工作为统揽,坚持问题导向和“三事分流”工作方法,发动居民广泛参与,全面推进宜居和谐幸福街道建设,力争实现“1231”的中长期目标任务。

其中,“1”是完成南湖特色街区建设;“2”是扎实推进精细化智能化网格管理、大健康促进服务中心建设2项试点工作;“3”是抓好综合整治项目、老旧散居住区居民自治、社会组织孵化培育3项重点工作;最后一个“1”则是持续提升居民满意度,保持居民满意率80%以上。

(深化改革系列访谈 11)

责任编辑:李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