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慈善信托高峰论坛
本网重庆讯(张明刚)25日下午,重庆首场慈善信托主题峰会活动——2018中国(重庆)慈善信托创新发展峰会在江北嘴举行,吸引了来自金融界、慈善组织或机构、商会协会及中介服务机构等代表约300人参会。
这次活动由中国慈善联合会慈善信托委员会与重庆江北嘴金融促进会联合主办,《江北嘴》杂志、江北嘴财经联合承办。目的是围绕“慈善信托的创新案例与经验分享”展开解析和热议。
据介绍,慈善信托通常被认为是指委托人基于慈善目的,依法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以受托人名义进行管理和处分,开展慈善活动的行为。慈善信托制度是在英美法系背景下诞生、成熟起来的。根据英美信托法理论的概括,慈善事业是指对社会有价值或有重要社会意义的事业;它包括发展济贫、教育、宗教、医疗、体育、科学研究、文化艺术、市政建设等各方面的事业。
我国的慈善信托是社会各界参与慈善事业的载体之一,是推动慈善事业创新发展的重要方式。慈善信托与慈善捐赠是两种并行的慈善方式,慈善信托是开展公益慈善活动的新途径。
目前国内已开展的慈善信托主要有以下四种模式:一是慈善组织为委托人,信托公司为受托人;二是信托公司为受托人,慈善组织为项目执行人或公益顾问;三是慈善组织与信托公司共同担任双受托人;四是慈善组织担任受托人,独立开展慈善活动。
需要注意的是,从慈善信托在国内兴起之初,信托公司和慈善组织之间的合作就逐渐加强,双方已展开密切合作。慈善组织擅长资金募集和项目实施,能与信托公司之间实现优势互补。
近年来慈善信托迎来了快速发展,但对于慈善事业及信托行业双方而言,慈善信托还处于初探与试水阶段,仍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主要存在的问题有三点:一是公众不熟悉、接受程度低,需求不足;二是制度不健全,重点是设立的税收优惠、财产转移的税收制度;三是受托人经验能力不足,主观认识有待统一。
阻碍慈善信托发展的主要原因在于对慈善信托的普及、推广不够;对慈善信托和慈善捐赠的关系认识不足;慈善信托的监管与备案需要进一步优化;慈善信托的税收优惠政策没有落地;目前信托公司运作慈善项目的能力不足,而慈善组织更愿意接受慈善捐赠而不是慈善信托;慈善信托的实施细则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慈善信托能否以公开募集方式设立仍然存在争议;慈善信托财产登记制度仍然欠缺;慈善组织无法开立信托财产专用账户;慈善信托的行业自律有待加强等。
时下,慈善信托的发展创新尤为迫切,对此,创新管理,防范风险,提升公众对慈善信托的信心是第一位任务。慈善信托因其期限、领域宽、链条长、利益诉求多样、专业技能要求高等因素,是最复杂、风险管理难度高的信托活动,尤其要重视创新风险管理制度,认识风险规律,提高管理能力,突出防范重点,并注意做好透明度建设,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其次,创新服务,拓宽思路,加快慈善信托的发展速度是慈善信托发展长久的生命力。应从慈善服务供给侧、从委托人需求着手,打开慈善信托服务的新局面;再者要创新制度,破除障碍,完善慈善信托的支持措施则是慈善信托发展的有效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