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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行业法治建设任重道远
2018-10-30 08:27:46    作者:李晓红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电影产业促进法》的颁布,是电影法治建设的里程碑,标志着国家电影管理体制发生了重大变革。中国电影在过去四十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电影票房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与此同时,电影领域也存在一些亟待完善的方面。”北京电影学院党委书记、国家电影智库秘书长侯光明在国家电影智库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专题系列沙龙之“中国影视法治四十年:历史逻辑与使命未来”上表示。

  “《电影产业促进法》的出台具有划时代的历史意义,实施一年多来,中国电影继续保持蓬勃发展的良好势头,但同时存在配套措施和细则的缺乏等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影网融合给电影产业带来新气象的同时也出现了新问题,比如对网络电影的审查管理、网络售票的管理等需要抓紧研究完善法治和加强依法治理。”中国电影制片人协会理事长明振江表示。

  清华大学互联网产业研究院副院长认为,《电影产业促进法》颁布后,中国电影蓬勃发展与制片业在法治规范下的良治新风,增加了投资人的信心。规范的法治有助于中国电影类型与境内外合作制片模式的形成,将产生更多优秀的作品。

  不过,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常务副院长张平指出,仅有《电影产业促进法》是不够的,电影产业从投资到创作再到知识产权都存在规范的缺失。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得益于国家的良好政策,中国电影和电视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与此同时,影视行业的法律法规建设相对滞后,行业审查尺度不一。有关部门应尽快为电影电视制定相对完善又较易执行的法律法规,在政治方面、艺术方面、技术方面和经济方面都确立规范和标准。”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名誉主席、原中央电视台台长赵化勇表示。

  改革开放四十年,伴随着整个国家的改革和法治进程,电影法治不断取得成果和进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电影产业促进法》的通过和施行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中国政法大学中美法学所所长、北京市影视娱乐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刘承韪认为,改革开放四十年中国电影法治有三个维度的突破:一是从事业到产业;二是从管理到促进;三是从条例到法律。“中国电影法治的发展,要从形式上有助于未来电影法按照产业的逻辑或行业的规律安排体系;从法源上可以将行业习惯和惯例在更大程度上成为整个电影领域有约束力的文件。”

  博纳影业集团法务总监刘琼认为,法律法规对电影的发展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也促使电影行业在产品结构和营销模式方面发生变革。同时,影视行业的法律还存在改善空间:一是要改善电影行业规范文件较多、配套法规相对不足的现状;二是要改善行业政策规范落地困难的状态;三是要重点围绕互联网盗版加强法规制度建设。

  北京理工大学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影视娱乐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刘毅强调,电影法治推进的主体不应局限于一般的电影从业者或者立法司法机关,而应是以全社会为单位的一个多元化、全局性的主体。在互联网时代,行业内部各个主体应该规划与完善自身内部机制,学术界应该为整个行业发展提供智力上的支持,推动整个电影行业跨入更高的台阶。(李晓红)

责任编辑:刘韵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