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政府5月3日在官方网站发布《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重大土地资源配置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推进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商品住宅以及含商品住宅的用地,一律以拍卖方式出让,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
推进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提出,全面落实划拨用地目录,严格限定划拨用地范围。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对营利性社会事业用地、非公益性科研办公用地实行有偿使用。经营性用地(含地上、地下空间)一律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商品住宅以及含商品住宅的用地,一律以拍卖方式出让。
创新工业用地供给管理方式。坚持和完善工业用地有偿使用、市场配置制度。针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型工业项目特点,通过公开挂牌竞价,鼓励采用长期出让、弹性年期出让、租赁、先租后让和建设标准厂房等多种方式,满足工业发展用地需要。对具有龙头带动性或战略引领性的新兴产业,经市政府审议同意,其土地出让起始价可按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确定。
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实施意见》提出,要“抓好郫都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记者 姜必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