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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丰都农民工也可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
2017-05-08 07:25:13    作者:蔡正奋      来源:重庆日报     

    本报讯 (记者 蔡正奋)5月5日,丰都县社坛镇41岁农民工候明亮开心地拿到了新房钥匙。受益于该县农民工缴存公积金和买房贷款制度,目前已有1600多户丰都籍农民工像候明亮一样在县城买到了房子。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和享受公积金贷款必须是城镇在职职工。灵活就业的农民工,因工作岗位的流动性大、工龄时间连续性低,未被纳入缴存住房公积金和享受公积金贷款的序列。

为积极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去年10月,丰都县在全市率先推出了农民工缴存公积金和买房贷款制度,为农民工进城落户进一步创造条件。试点制度规定:凡是丰都籍农民工均可自愿参加公积金缴存和买房贷款。多缴多贷,少缴少贷,并且可以随时参加和退出,所缴款项按照国家规定的固定年息给付。一人缴存最高可贷款40万元,一家有两人缴存可贷60万元。

5月初,丰都县这一做法在国家建设部相关会议上,被作为创新经验参加大会交流。

 
责任编辑:刘诗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