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2日讯(记者 亢舒)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并选取了12个城市作为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随后,多地出台举措部署推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比如,作为试点城市的武汉市,明确由武汉地产集团、武汉城投集团、武汉地铁集团和武汉碧水集团等市属国有企业组建5家公司,成为武汉第一批国有住房租赁平台。
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是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重要举措。《通知》要求,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要支持相关国有企业转型为住房租赁企业。这样,能够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稳定租金和租期,积极盘活存量房屋用于租赁,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给等方面的引领和带动作用。《通知》还要求,鼓励住房租赁国有企业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国有厂房、商业办公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
什么样的国有企业能够在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中起到积极作用?住建部房地产司有关负责人介绍,一方面,地方可以新组建相关国有企业;另一方面,一些既有平台也可以发展住房租赁业务。很多省份为推进保障房建设成立了地方国有企业,这些企业有一定的住房建设和管理经验,有利于从事和开展住房租赁相关业务。
按照武汉市政府的规划,今年年底前,武汉计划新增租赁住房7000间,不少于30万平方米。深圳市近日也宣布,于今年年底前筹建3至5家国有住房租赁企业。成都市提出,成都市属国有住房租赁公司将新组建或依托现有国有企业组建,主要开展租赁住房、人才公寓的建设和运营,到今年年底,成都将组建或改建3至4家国有住房租赁公司。
据介绍,随着改革的推进,越来越多城市将成立或改建国有住房租赁企业。而国有企业参与其中,有望缓解当前市场上租赁关系不稳定、租期短、租房者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等问题。
针对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另一个重要政策也于近日出台。国土资源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选取北京等13个城市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
《方案》提出,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可以增加租赁住房供应,缓解住房供需矛盾,有助于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建立健全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有助于拓展集体土地用途,拓宽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增收渠道;有助于丰富农村土地管理实践,促进集体土地优化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加快城镇化进程。
链家地产研究院院长杨现领认为,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是解决人口净流入城市租赁供给不足的有效途径之一:一方面,通过盘活集体建设用地,补充租赁房源,预计未来新增开发中用于租赁的比例会达到30%左右,其中,集体用地的开发建设将会起到关键作用;另一方面,这将有效促进人口城市化的进程,让大量新市民住有所居。
“集体土地上建设租赁住房,主要是为满足新市民过渡性的居住需求。国家层面上,这个试点政策主要是面向‘供给侧’的。”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郭宏定认为,从2014年到2020年,江苏省将有800万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这意味着住房租赁的巨大需求。此外,不少特大和大型城市每年要接纳相当数量的新毕业大学生,也给住房租赁带来很大需求。
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建设租赁住房将会对市场产生哪些影响?方正证券房地产研究组首席分析师夏磊认为,发展租赁市场,会分流小部分销售,增加未来房地产新开工和投资。
“租赁房源不需要建立在成本高昂、基本以招拍挂等方式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上,从而降低了租赁房屋的建设和运营成本,租金水平会大大低于现有市场房源。”杨现领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