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
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教授冯俏彬认为,要从进入新时代新主要矛盾发生变化来看待未来的财税改革,核心最终还是要寻求地方政府财力和支出责任之间的匹配,区域均衡意味着财政资源会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等加强转移支付,保持平衡。
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未来的财税改革重点可能是四个方面:第一是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平衡,其次是各级政府之间财力的平衡,三是区域均衡。四是城乡之间的财力平衡以配合推进乡村战略。”冯俏彬对经济观察报表示。
在山东大学财政系主任李华看来,这也意味着税制改革其实是在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中,划分中央与地方事权范围,再根据事权范围进行财力协调匹配。
变化
此前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中国完善税收制度的深化改革路线图。其中包括:完善地方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推进增值税改革,适当简化税率。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税率,把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加快资源税改革,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
山东大学财政系主任李华认为,未来税收改革的重点,增值税是规范和简化的过程,规范是指营改增之后的衔接和规范问题,简化主要是指简化税率,个税和房地产税是改革的难点和重点。资源税改革稳步推进,消费税会跟着经济发展形势来进行改革。
“个税应该在未来会有比较大的推动,目前收入透明化和支付金融化越来越普遍,作为个税的改革,做大的约束是对自然人收入来源的把控,随着大数据和支付金融化的情况下,奠定了个税改革的基础。剩下的就是科学公平的个人所得税制的建立。而房地产税的社会约束比较大,社会约束也就是公众的接受程度。”李华告诉记者。
财政部部长肖捷曾在2017年两会时表示,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方案正在研究设计和论证中,总的思路是个人所得税改革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方案总体设计、实施分步到位,逐步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个人所得税制。
税制改革并不是单兵突进的,放在整体的财税改革中,要在与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改革中协同前进,如何健全地方税体系,更是税制改革的难点。
如何健全
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深化税制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冯俏彬认为,深化税制改革,是在十八届三中全会蓝图的基础上,财税改革的继续深化,完成税制改革的后半段。健全地方税体系,这是和中央与地方的财政体制是有关系的。特别地方政府的税制问题、收入问题不解决,有可能使得我们的一些重大改革会打折扣,对改革效果的冲减。健全地方税收体系的改革与中央和地方财政的改革是协同的。
冯俏彬认为,现在地方税包含资源税、环保税、房产税等等,所以未来的地方收入体系,中央的转移支付,未来会占相当大的部分。加上一些地方税种、适当的收费和基金,以及受到合理规制的地方债,将共同组成地方的收入体系。
李华认为,在流转税、个税、财产税不进行税系之间进行调整的话,只能进行收入之间的划分,第一方式是新设税种,比如环保税、房地产税归地方,第二种是税系之间、不同税种之间的结构变化,第三,在现有的税收体系内,调整现有的收入分配格局。改革应该逐步从第三个向第二个推动,再向第一个推动改革。
李华认为,健全的地方税体系,首先是要明确地方税体系的内涵和范围,现在有部分地方的税种只不过不能支撑地方的财力需求。其次就要划定税种收入和征管的归属权。随着营改增的推进,大部分的税收,接近80%属于共享税。从省这一级来说,中国省级政府职能比较强大,与之匹配的应该有一个稳定的财力,有一个匹配的、可以支撑的财力的税种。
李华说,从财政体制来讲,事权、财力、税收收入和征管权利是一个体系性的,健全地方税体系,在整个财税体制深化改革中是不可或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