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获悉,北京将通过弹性年期出让土地和土地年租制等方式,组织高精尖产业优先在各类园区落户,控制和降低企业的土地使用成本,保障高精尖产业发展。
北京市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用地政策的意见》。北京将率先在国务院和北京市批准设立的开发区、产业园区展开试点。
入园企业若向园区开发企业租赁产业用地,按照年租制缴纳土地租金。年租金由北京市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园区土地成本收益和产业引导政策具体制定,土地租赁最长期限不超过15年。根据园区规划,入园企业可在承租土地上依法建设生产经营设施,租赁期内该设施属投资企业所有。
入园企业若申请以出让方式取得园区产业用地,园区将实行弹性年期出让,出让年限最长为20年。对于国家和北京市重大产业项目,北京市政府批准后可适当延长,最长出让年限不得超过土地使用权出让用途法定最高年限。
据了解,各个园区将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对企业和用地情况实施动态监管和定期评估制度,严防投机炒卖房屋和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