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深圳市住房事业发展面临市场商品房价格高企、住房供需不平衡、住房结构不合理、住房保障不充分等难题
公共租赁住房占住房供应总量的20%左右,主要面向低收入及部分中等偏下收入户籍住房困难居民
6月5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了《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明确了面向未来18年(2018年至2035年)的住房发展目标。同时,对住房供应结构和比例作出调整,明确了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60%左右,出租和出售的住房各占50%左右。
当前,深圳市住房事业发展面临市场商品房价格高企、住房供需不平衡、住房结构不合理、住房保障不充分等难题。据统计,目前深圳市共有各类住房1065万套(间)。其中,市场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占比仅为21%,住房制度改革迫在眉睫。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局长张学凡表示,到2035年,深圳将新增建设筹集各类住房共170万套,其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总量不少于100万套。目前,深圳已结合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调整,合理规划布局了住房空间,进一步加大住房土地供应力度,计划新增盘活35万平方公里土地用于建设各类住房。
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公共租赁住房占住房供应总量的20%左右,主要面向低收入及部分中等偏下收入户籍住房困难居民,通过设立收入财产限额标准实施精准保障;安排一定比例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面向符合条件的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相关行业人员、先进制造业职工等群体供应,且不限户籍。在租金标准方面,规定为届时同地段市场商品住房租金的30%左右,其中特困家庭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10%。对此,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郭万达表示,征求意见稿充分体现了深圳市发展租赁市场的决心,对于促进租赁市场的全面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从供给方面来看,明确了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占比,科学地考虑了各层次的需求,将对整个房地产市场的良性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同时,征求意见稿针对人才住房制度作了进一步优化,并提出通过加大货币补贴力度鼓励支持人才租购市场商品住房;实行租购并举,探索建立先租后售、以租抵购制度;实行一定年限内封闭流转;针对高层次人才将实行更加优惠的政策;并明确规定了户型面积标准和租金、售价标准。“此次征求意见稿明确加大住房供应、扩大保障范围,并建立先租后售、以租抵购制度,这将进一步提升深圳对人才的吸引力,让人才找到归属感和幸福感。这不仅能确保人才留下来,更能有效防范住房被炒作。”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党委书记、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吴德林说。
此外,为体现住房分配的公开公平公正性,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要健全诚信申报和信息公示制度、建立保障对象经济状况认定核对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等要求,同时设计多种分配方式,如轮候、抽签、摇号等。张学凡指出,在新旧政策衔接方面将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妥善解决已取得备案回执及已在册的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轮候家庭的租购住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