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杨骏)6月28日,重庆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根据《通知》要求,重庆将结合当前市场形势,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再出调控“组合拳”,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
今年4月以来,重庆房地产市场交易量放大,房地产市场秩序也出现了一些不健康现象,炒房有所抬头,给刚需购房市民造成了一定的焦虑情绪。为落实中央“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按照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重庆发布《通知》,将按照市政府“实施系统调控和超前调控”要求,对重庆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稳定市场预期,满足刚需购房,遏制炒房行为,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从《通知》上看,工作主要有八个方面:
一是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进一步落实调控责任。《通知》明确要求落实区县政府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属事责任,对工作不力、房地产市场波动大、未能实现调控效果的区县进行约谈问责。
二是增加商品住房有效供给,促进供需平衡。《通知》要求加快编制主城区2018年至2022年住房发展规划;有序实施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加快主城区住房用地供应,还明确了对违约项目、闲置土地等情况的处置方式。
三是支持刚性居住需求,坚决遏制投机炒房。《通知》要求增加商品住房及其用地供应,新供应住宅用地中,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比例不低于70%,新建商品住房要提高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比例。同时,各区县政府、市级相关部门将认真落实遏制炒房、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工作责任制,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四是提升大数据运用和智能化水平,实施商品住房价格精细化监测预警。《通知》明确,市国土房管局要建设房地产市场智能化服务监管平台,实现商品房销售项目认购、网签备案和预售资金入账的全流程监管。同时,运用大数据加强房地产市场形势分析,探索商品住房价格分区统计及监测试点,完善房价、地价联动机制。
五是优化主城区规划布局,引导住房和人口合理分布。《通知》明确,应大力疏解主城核心区的非核心功能,引导产业和人口向主城核心区以外的中心组团发展。加快各组团教育、医疗、交通、大型购物中心等公共设施建设,促进职住平衡。
六是大力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提高保障性住房保障力度。《通知》明确,重庆应加快制定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支持政策,逐步完善住房租赁配套公共服务。加大公租房保障力度,充分满足住房困难的城镇居民、无住房的大中专毕业生、本市进城务工和外地来渝就业人员等“三类群体”的租赁住房需求。
七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维护房地产市场良好秩序。《通知》要求,各区县政府要组织房管、建设、公安、工商、物价、金融、税务等部门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强化部门联合执法,严肃查处、公开曝光一批炒卖房号、收取“茶水费”等违法违规典型案件。
八是加强宣传引导和市场预期管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网信、网安、房管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严厉打击造谣传谣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