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一家长租公寓公司宣布破产,租客反映,该公司违规使用“租房贷”。另有媒体报道,有消费者表面享受“押一付一”的缴租模式,实际上“被贷款”。部分住房租赁企业在消费者不知情情况下使用“租房贷”获取资金,存在诱导性欺骗行为。近日有网友反映,北京也存在该现象。北京市住建委表示,针对住房租赁企业违规使用“租房贷”,目前正联合市银监局、市金融局、市税务局等部门调查取证,一旦查实,将从重处罚,联合惩戒。
在“校园贷”等诸多信贷模式被监管层叫停后,资本快速地找到了下一种模式——房租分期,这一“金融创新”被很快用于长租公寓领域。近年来,租房贷的模式被越来越多长租公寓品牌商使用,这种“无本万利”的生意虽能加速品牌商资金的回笼以及市场的扩张,但对租客来说,其中的风险却十分巨大。与传统房屋中介“押一付三”模式相比,“租房贷”既可以减轻租房人短期负担,也能缓解房东收租难问题。尽管从表面上看,似乎是一个多赢模式,但实际上却没有那么乐观。
所谓的“租房贷”,实际上是中介公司用租房人的信用,向贷款平台贷款,从中介公司的角度来说,一次性获得了租金总额,就等于获得了现金流,实际上是利用金融手段在租房环节加杠杆,同时这种加杠杆又不以中介公司本身实力或信用获取资金,而是分散到租客身上,存在的金融风险是不言而喻的。仅从合同角度来看,金融机构的介入使原本简单的居间合同变成了一个由借贷合同和居间合同组成的复杂关系合同。未来一旦发生纠纷,处理起来的成本要比原有的模式更高。尤其是借贷合同的存在,也一定会提高租房者的成本,甚至为后续的暴力催收埋下隐患。
更为可怕的是,一旦资金链断裂,运营长租公寓的中介完全可以用“跑路”方式结束这一游戏。到时房主可以收回房子,但租户必须继续履行贷款合同,否则,就可能面临合同纠纷。
应该看到,金融市场上打着创新旗号的伪创新如雨后春笋,层出不穷。现在大力倡导创新,但面对鱼目混珠、良莠不齐的市场,如果没有后续的一些监管、信息披露等制度的跟进,就可能会步入“一收就死,一放就乱”的泥潭。加强对金融创新的监管,主要是针对现在的这些金融创新的模式、运营的规范性,使得这个市场的运行在可控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