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公租房运营管理机制,提升管理和服务能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安徽等8个省(区)纳入开展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
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根据通知要求,我省确定了合肥市、淮北市、安庆市和巢湖市、宿州市埇桥区为国家级试点市(区)。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其他市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原则上每个省辖市确定不少于1个县(市、区)开展省级试点。开展国家和省级试点的市、县(区)将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区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实际,细化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购买主体、规范购买内容、完善购买机制、落实经费保障、规范服务标准和实施绩效管理。列入国家和省试点的城市,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的资金,将纳入年度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在政府现有公租房运营管理支出中统筹安排。
据了解,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的内容主要是入住和退出管理事项、租金收缴和房屋使用管理事项、维修养护事项以及综合管理事项等四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