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广东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进一步规范住房租赁行为,保护住房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广东省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社会公众可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意见反馈至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或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11月30日。
买卖不破租赁,这是行业遵守的规则,同时租客的优先承购权很容易被业主忽视。《广东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规定,租赁合同期内,房东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在出售前协商日期内书面通知租客,租客应在收到房东书面通知后规定日期内回复房东是否愿意在同等条件下购买该房屋,逾期未回复的视为放弃对该房屋的优先购买权。同时,卖房不影响租房者的使用权。租赁合同期内租客继续占有使用租赁房屋的权利不受影响,合同期满后由买受人与租客自行决定是否继续签订租赁合同。(武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