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国各地“大棚房”整治行动如火如荼。截至3月17日,全国共排查发现“大棚房”问题16.8万个左右,涉及占用耕地13万亩,排查发现的“大棚房”问题已经完成整改八成。自整治行动开始,各地积极贯彻落实,率先拆除与农业无关的农业大棚改建“私家庄园”、别墅等违法违规建筑。整治行动效果显著,整改土地多已复耕,守住了耕地保护红线,遏制了农地非农化乱象。
然而在整治过程中,在互联网上也随之产生了这样一种声音:“无论是一号文件还是农业农村部的文件,都在鼓励农村发展休闲农业,进行乡村旅游升级,促进农民增收。但是在全国开始大棚房清理行动的同时,休闲农业或将遭遇灭顶之灾!打碎了农庄人的美梦。”一方面,这种声音看似反映了民众的矛盾和困惑,实则是对“大棚房”问题的危害认识不够深刻;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了各地在贯彻落实整治工作的过程中在工作细节上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
首先,必须充分地意识到耕地保护红线是底线,必须坚守“农地姓农”底线,不能改,更不能破。“大棚房”问题是指借建农业大棚之名,占用耕地建设“私家庄园”、别墅、休闲度假设施、商品住宅等非农设施,严重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其本质是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改变农业生产功能,直接触碰耕地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底线,直接影响国家粮食安全。“大棚房”的出现不但扰乱了农村用地的管制以及土地开发市场,同时也会造成耕地红线的失控。对“大棚房”进行整治,对国家有利、对社会有利。
其次,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作为整治工作的主要责任者和执行人,一定要把思想工作做在前头,把道理说清楚,及时掌握最新情况,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把矛盾化解。治理要有决心,但实际工作要讲究方式方法。这考验着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执政水平和执政智慧。比如,在天津某地的一个大棚产业区,蓝莓马上就要上市,此时正是最关键的管理期。而这里有问题的看护房达到了163户,面积普遍在40㎡以上,在拆除之后,当地则是给农民安排了临时的设施,让农民更好的看护生产。这让执政有了更多温度,更容易让群众接受,彰显了执政智慧。
在个别地区,被作为脱贫致富重要举措的农家乐设施因违法违规建设在整治中被关停拆除,引发了民众困惑。当地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如何回应和解决民众的困惑,在执政上展示出更多智慧更有温度,是值得思考的。当前,农家乐作为休闲农业的一种形式,成为各地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给农民带来稳定可观的收入。农家乐以田园风光为卖点,游客以最近的距离,最好的体验亲近自然,住在田间与大自然零距离接触无疑是游客的直观理解。“一拆了之”并非最好的结果,不仅游客们会感到扫兴,也会白白葬送了已形成一定经济规模的休闲农业产业。各地不妨以这次整治为契机,通过“合理利用农民自有住宅、闲置宅基地”“充分利用‘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作为景区配套设施”等等方式规范休闲农业的发展,激发休闲农业的新活力,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比如,四川省就提出,针对此次“大棚房”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中反映出的农家乐需求旺盛问题,将研究建立长效机制,综合采取土地利用计划规划管控、村庄土地布局调整等措施,既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又为乡村振兴提供要素保障。
最后,作为休闲农业的投资者和经营者,始终要紧绷法律这根弦,运用法律常识排除不必要的投资风险,保护好自己的权益。毕竟,在违规违法的情况下,要承担由此带来的损失。无论是与谁合作,都要获得明确的文件许可,得到明确的答复,不能将所谓的“默认”、“口头承诺”、“不反对”等情况视为合理合法。利润再大,市场前景再好,不合法不合规,坚决不投资。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也应加强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及时提醒,既可以有效降低投资者的损失,也可以降低甚至消除后期整治的成本。
各地政府如何以“大棚房”整治为契机,让已形成一定经济规模的相关产业得到保护并焕发出新活力,成为当地发展的助推器,考验着各级执政者们。唯有因地制宜,因时而变,讲究工作方式方法,才能既守得住红线、底线,又能展示执政的智慧和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