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获悉,按照国务院关于降费减负的决策部署,7月1日起,广州市将进一步降低不动产登记费。有三种情形将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免征登记费的情形分别为:一、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更正登记的;二、申请办理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或林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的;三、申请办理耕地、草地、水域、滩涂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的。
据记者了解,不动产登记中心还将对申请办理车库、车位、储藏室不动产登记,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不动产登记费由原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550元,减按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80元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