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把低租金的虚假房源信息发到互联网平台上引诱租客上钩,然后再设置合同陷阱等各种方式侵害租户权益——“黑中介”惯用的这类伎俩即将被掐断源头。近日,市住建委等5个部门联合起草《关于规范互联网发布本市住房租赁信息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昨起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显示,为了确保房源信息真实且更有时效,本市租赁房源发布超30日就需要下架;如果中介机构违规发布房源信息3次以上的,将不得再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发布本市住房租赁房源信息。
租金佣金要明码标价
去年以来,本市严查发布违规、虚假房源信息,仅下架的违规房源信息就有92万余条,大约7万个违规用户账号被冻结。这组数据也折射出各类房产网站的乱象。
互联网平台上到底哪类信息该发,哪类不该发?《征求意见稿》中列出了硬杠杠。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份征求意见稿中已经明确,要求互联网交易平台要切实履行平台信息审核和管理责任:房屋照片与实际相符;租金、佣金等明码标价;同一房源不得由同一家机构(含分支)重复发布;同一房源由多家不同机构发布的应当合并展示;下架发布超过30日的房源信息;不得发布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房源信息。
“目前各平台存在众多失效房源信息,给承租人带来很多不便。”对于发布超过30天的房源为何要下架,这位负责人解释,为加强信息的时效性,征求意见稿中拟规定下架发布时间超过30天的房源信息。如房屋在30天内没有出租,下架后再次提交发布即可。
根据要求,互联网交易平台不得为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未按规定办理信息卡或使用他人信息卡的,被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限制发布的企业、从业人员发布住房租赁信息。
中介被投诉记录须亮出
此前,相关部门曾给租房、买房的市民出招通过经纪人的从业信息卡来辨别“黑中介”。而这次,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发布本市住房租赁信息的企业要依法登记且正常经营;信息发布人员要持有从业人员信息卡。
如果发布信息的中介、经纪人之前存在被投诉的情况,也将在互联网平台上看到。市住建委这位负责人介绍,在互联网交易平台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展示房源信息的页面将同步展示企业、从业人员真实合法身份标识、企业投诉受理电话、在本平台被投诉的记录、发布房源信息的数量、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的信用记录和合同示范文本。
据悉,市住建委将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已备案的企业名录和已办理信息卡的从业人员信息,并向发布住房租赁信息的互联网平台提供信息查询、验证接口,逐步建立完善房屋租赁信用管理体系。
未来,中介或经纪人若再出现违规发布房源,也将面临更严厉的惩罚。按照《征求意见稿》,违规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发布房源信息的企业、从业人员,将被暂停信息发布1至3个月;违规发布3次以上的,不得再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发布本市住房租赁房源信息。
本市也将建立互联网住房租赁信息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相关部门加强联动,协调配合,综合运用约谈告诫、责令改正、行政处罚、公示曝光、暂停信息发布等方式加大对发布虚假、违法违规房源信息的互联网平台、企业及相关人员的惩处力度。
签约后3天内录入监管平台
2017年底,本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正式上线,监管平台通过连接网络交易平台,提供住房租赁合同网上签约、住房租赁登记备案申请、交易资金监管等服务。
而按照征求意见稿,未来住房租赁企业应于签订收进房屋或出租房屋合同后3日内,将合同信息(包括房屋坐落、面积、间数、价格和租赁双方等)录入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这也就意味着,未来租房交易也将面临更精准的监管。
“目前越来越多的人通过互联网、手机APP获取房源信息,有关互联网平台发布的房源信息鱼龙混杂、难辨真伪。”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副会长柴强说,这份征求意见稿更强化源头治理,从源头上切断了“黑中介”揽客的主要途径。同时,通过强化过程管控,让群众对发布主体以往业绩及诚信情况“一目了然”。对于违规行为的处理,《征求意见稿》中也加大了对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规发布房源信息处罚力度。
据了解,这一文件将在6月26日至7月2日征求意见,社会各界可通过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将书面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市住建委。(记者曹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