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2550套公租房面向新就业无房职工
由用人单位整体租赁后向符合条件的本单位职工配租
记者从广州市住建局获悉,日前,广州推出2019年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共2550套,自7月16日起接受各单位整体申请。
本次推出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采取单位整体租赁模式,由用人单位整体租赁后向符合条件的本单位职工配租。住所地在广州市、申请之日已取得法人资格的单位均可申请整体租赁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按照先申请先分配、供需匹配、职住平衡等原则进行分配。
具体包括两类:第一类是《广州市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列明的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标杆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政法、医疗、交通、环卫等基本公共服务部门及政府批准的其他单位和经广州市认定的总部企业、高端专业服务业重点企业、纳入广州市优先扶持发展的“IAB”和“NEM”产业类企业;第二类是第一类以外的其他法人单位。
纳入单位整体租赁范围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当前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工以上职业技术资格,或从事城市公共服务领域特殊艰苦岗位的职工,不受年龄限制。
本次推出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点共有30个,总套数2550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