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纲领性文件。《建议》提出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这是与时俱进提升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战略抉择,也是塑造我国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的战略抉择。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抓住经济全球化机遇,参与国际经济大循环,推动经济持续快速增长。进入新发展阶段,我国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从国际看,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深入人心,同时国际环境错综复杂,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单边主义、保护主义、霸权主义对世界和平与发展构成威胁。从国内看,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继续发展具有多方面优势和条件,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任务仍然艰巨,创新能力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农业基础还不稳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生态环保任重道远,民生保障存在短板,社会治理还有弱项。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在大变局中掌握战略主动,在应对挑战中用好战略机遇,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为此,需要着力抓好改革、开放、创新三件大事。
改革是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供给体系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以高质量供给满足日益升级的国内市场需求。一是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加快5G、大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公路、铁路、机场等传统基础设施短板;建设大型区域性物流联运基地,打造全国统一物流大数据平台;推进一批强基础、增功能、利长远的重大项目建设。二是促进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优化区域分工、深化区域合作,促进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共同发展;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三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以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为重点,以中心城市引领城市群发展,以城市群带动区域发展;推进中心城市和周边城市一体化发展,实现产业发展协同协作、生态环境联保联治和公共服务互惠互利。四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破除制约市场主体参与竞争的各类障碍和隐性壁垒,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国内统一市场;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开放是促进发展的必然选择。坚定不移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一是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依托国内大循环吸引全球商品和资源要素,积极融入全球产业链、价值链和创新链,推动企业、产品、技术、标准、品牌、装备和服务高质量引进来和高水平走出去。二是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聚焦交通、能源、信息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进一步推动沿线地区联动发展;加强边境贸易,打造富有特色的边境贸易口岸;积极推动各国清洁能源开发和电网跨国互联,构建区域和全球能源互联网。三是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坚定奉行多边主义,巩固完善多边合作机制和组织建设,推动完善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培育国际化人才队伍,构筑国际合作新平台。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将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着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好关键技术攻坚战,积极开展国际科技交流合作,实现依靠创新驱动的内涵型增长。一是加强基础研究。注重原始创新,完善共性基础技术供给体系;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在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领域集中力量联合攻关,努力突破“卡脖子”技术问题。二是打造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一批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技术研发平台、技术转移平台和新型研发机构,加强应用研究;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三是着力推进产业创新。推动传统制造业向数字制造、智能制造转型,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迈进;推动“互联网+”更好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四是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打造更多国际一流科技创新团队;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有利于催生重大科学发现的良好氛围。
(作者程志强 单位: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