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中小学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重庆市教委要求今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坚决执行“六不准”:
一是不准提前招生。
二是不准擅自跨范围招生。
三是不准举办重点班和实验班。
四是不准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学编班挂钩的考试和测试。
五是不准择校乱收费。
六是不准招收推优生、保送生、特长生。对违反规定乱招生、乱收费的学校和个人,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