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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2017年小一新生入学首次实行网上报名
2017-03-25 23:40:00    作者:赵子君      来源:成都日报     

 

 昨日,市教育局发布《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对今年小学一年级新生相关报名工作进行权威解读,并发布报名“时间表”。

  据悉,按照规定任何学校不得对小学新生入学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测查,不得以任何名目设立重点班、实验班、创新班等,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其中,公办小学应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的有关规定,民办小学招生时间不得早于当年春季开学前。

  入学规定

  “两个一致”优先原则

  按照规定,成都市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按照“两个一致”优先的原则。也即是说,先安排与法定监护人户籍地一致,且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家庭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等“不一致”的适龄儿童。

  报名登记

  2017年起中心城区实行网上报名

  为规范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从2017年起,中心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实行网上报名,在登记点审核确认的方式。而其他区(市)县除暂不实行网上报名外,其余流程与中心城区一致。需要注意的是,因2017年是首年实行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网上报名,个别条件不允许的家长也可到登记点现场报名。

  入学年龄

  以开学前满6周岁为前提

  各地按实际确定

  鉴于成都市各区(市)县学校学位及适龄儿童人数差异较大等情况,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市)县在确保2017年秋季新学期开学前年满六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儿童入学的基础上,由各区(市)县教育局根据区域内学校学位情况和适龄儿童数量等,确定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日期,并制定具体入学实施办法。

  报名时间表

  小学划片将于6月20日公布

  按规定,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信息采集,并按日程安排持户籍证件及实际居住地相关证明材料(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房产证明、政府公租房协议、政府廉租房协议等),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审核点进行公办小学入学报名资料审核。

  在小学新生入学报名登记工作启动前,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将向社会公布区域入学报名方式及程序、登记公告、学校办学条件、学校新生入学计划等;报名登记工作结束后,也将向社会公布所属各小学划片范围及入学名单。记者了解到,6月20日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将公布所属各小学划片范围。

  【政策解读】

  关于异地就学

  通知明确,自愿放弃服务区学校而选择就读本区(市)县以外学校或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其监护人需将学生自愿放弃服务区学校并已在异地入学的《就读证明》送交服务区学校。其实际就读学校所属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督促相关学生家长及时办理该手续。

  如此类已就读学生要求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就读证明》或原就读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根据区域内学位状况,统筹安排入学。

  关于缓学办理

  因身体或其他原因需延缓一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需由其监护人向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缓入学申请并附相关印证材料,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关于“小一入学”登记后申请入学

  登记工作结束后,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登记的适龄儿童,其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学位余缺统筹安排入学。学生家长需随时关注学位信息,以免错过入学时机。本报记者 赵子君

责任编辑:胡子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