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星婷)近日,市教育考试院发布消息,2017年全国将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这些专项计划将对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实施优惠政策,以增加他们读名校的机会。值得提醒的是,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4月底前提交相关信息。
据悉,教育部日前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今年实施“国家专项计划”的招生学校为中央部委属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2017年全国共安排招生计划6.3万名。我市酉阳、秀山等14个国家贫困区县(含连片贫困区县、国家级扶贫重点开发县)的考生,且本人在当地区县初高中连续6年实际就读、符合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者,均有资格报考。
实施“高校专项计划”的招生学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安排的招生计划应不少于有关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在我市彭水、石柱等20个国家、市级贫困区县连续3年就读高中,且户籍性质属于“乡村”、符合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者,均有资格报考。
实施“地方专项计划”的学校为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2017年各校安排的招生计划原则上比2016年增加10%以上。我市辖区内的所有区县户籍性质属于“乡村”的考生,且符合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者,均有资格报考。
市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有意报考“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需在报名时向区县招考机构提交特征信息;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则须在4月底前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填写、提交报名申请信息;“地方专项计划”目前无需提交特征信息。但在高考填报志愿时,有意报考三大专项计划的考生均需填报相关志愿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