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星婷)8月28日,记者从市教委获悉,目前我市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针对贫困大学生的资助政策,确保“每一名贫困大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据市教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贫困大学生遇到的经济困难分入学前、入学时、入学后几个阶段,在不同的阶段,我市都有相应的资助制度保障。
目前我市各个区县均已开办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新生,在入学前即可向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教育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申请贷款用于支付学费和住宿费,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政府全额承担。
从2012年起,国家对中西部地区启动了高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用于解决学生家庭至录取学校间的路费及入校后短期生活费。该项政策规定,被省(区、市)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资助500元,省(区、市)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资助1000元。今年我市已经安排专项资助资金375万元,预计将惠及5600余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高校新生。 此外,记者从重庆大学、西南大学等高校了解到,目前各高校均建立了“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予以资助。
“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如果在入学前实在不能筹集到足够的上学费用,可以在办理入学报到手续时,通过高校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缓交学费和住宿费,先办理有关入学报到手续。”西南大学相关负责人介绍,学校将通过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政策,帮助贫困大学生。
与此同时,大学新生入学后,国家设立了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资助资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或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其中,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学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为在校学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说。
记者从重庆工商大学等高校也了解到,除校级奖/助学金外,不少高校还设置了书报亭、食堂等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劳动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