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匡丽娜)在第33个教师节即将来临之际,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市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要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廉洁从教等各项纪律要求。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将对各区县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师德违规的实行“一票否决”。
《通知》要求,各区县教育部门要组织广大教师深入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十不准”》等文件精神,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要加大对“六条禁令”的执行和检查力度,坚决查处顶风违纪的行为,尤其要紧盯教师节、开学、毕业、招生录取等重要节假日和时间段,重点查处以谢师宴、升学宴名义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以及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等问题,做到有诉必查,有错必纠。
“各区县教育部门要全面落实教育扶贫工作的主体责任,对教育扶贫资金和项目进行全程监管,确保教育扶贫资金和项目真正惠及贫困家庭和学生。”市教委相关负责人称,《通知》还要求各区县教育部门针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学生资助资金发放”等领域进行重点监督,全程跟踪,杜绝教育扶贫惠民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出现以权谋私、贪污侵占、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要严格项目立项审批、物资采购、建设施工、检查验收、结算报账等环节的监督,确保教育扶贫领域不出现贪污贿赂、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问题。
《通知》强调,校长要亲自抓师德师风建设,对师德违规的教师,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对危害严重、影响恶劣者,要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对涉及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责任人的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