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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实施
2017-05-04 18:54:29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晚报     

      2日下午,财政部、税务总局、保监会联合下发有关《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

  据了解,从2016年1月1日起,被称为“税优健康险”的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的试点政策,开始在北京、上海等全国31个城市试点。

  具体的政策内容为: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2400元/年(200元/月)的限额扣除为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标准之外的扣除。也就是说,购买“税优健康险”后,投保人可以享受每年税前扣除2400元的福利,相当于每个月的个税起征点从3500元提高到了3700元。

  适用商业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是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以及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经营者。

  根据目标人群已有保障项目和保障需求的不同,符合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共有三类,分别适用于:1.对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有报销意愿的人群;2.对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特定大额医疗费用有报销意愿的人群;3.未参加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对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有报销意愿的人群。

  截至去年末,共有16家险企分三批获得“税优健康险”业务经营资质。

  专家观点

  “税优健康险”为啥“叫好不叫座”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郝演苏介绍,根据相关部门的监测,从2016年1月1日试点落地,到今年3月31日,全国31个试点城市的纳税人只有67272人参保“税优健康险”,约占试点城市纳税人的1%以下。

  为什么“叫好不叫座”呢?郝演苏认为,最大的问题是税优健康险的产品设计没有考虑到80%的纳税人年收入在12万以下的现实。以北京月工资收入5000元的纳税人为例,参保“税优健康险”,每年可少缴纳个税72元。也就是说,每年2400元的限额,纳税人必须自掏腰包2328元,这样的保险产品设计显然对纳税人没有吸引力。另外,“税优健康险”的险种是万能险,有理财的成分在里面,这样保障的额度就少了。纳税人买这个保险主要是买保障,这个险种设计和需求有脱节。郝演苏强调,“税优健康险”是商业健康险中有税收优惠、产品相对单一的保障型保险。

  还有,这个保险目前主要是由单位统一办理,而职工的收入不同,需要分人计算,对于单位人事部门和财务部门的人来说,工作量很大,单位团体投保也没有什么积极性。

责任编辑:李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