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白麟)日前,财政部、税务总局、保监会下发《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规定从7月1日起,购买“个人税收优惠型商业健康保险”(简称税优健康险)可以抵扣个税。
事实上,我市自2016年3月以来,已作为全国首批试点城市之一,开展了商业健康保险抵扣个税的试点工作。根据目前的政策,重庆市民可通过单位组织统一购买税优健康险,或与单位共同购买。单位负担部分在计算工资薪金等所得税的应税项目中,在每月最高200元标准内,予以税前扣除,相当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200元,即从3500元提高到了3700元。
如一市民月薪5000元,以前应缴纳个税为(5000-3500)*3%=45元。而购买税优健康险之后应缴纳的个税是(5000-3700)*3%=39元。一个月少缴6元,一年少缴72元。
我市一家保险公司负责人表示,税优健康险与其他健康险相比,有几个突出的公益特性:投保人可以带病投保,不得因病拒保和续保;简单赔付率不得低于80%,不够80%的差额部分须返还到个人账户;不得强制要求投保人更换保险公司。
“目前来看,税优健康险免税额度不高,难以提升市场的敏感度。”我市一位保险行业专家分析称,此外,目前的税制决定了拿工资的消费人群,购买税优健康险基本上只能采取单位代扣代缴的方式,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政策的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