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吴刚)市国税局6月30日消息,7月1日起,减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正式实施,增值税税率由目前的四档减至17%、11%和6%三档(不含零税率),取消13%这一档税率。此项优惠政策将惠及我市1.5万户纳税人,年减负约4亿元。
据了解,增值税税率减并后,原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适用13%税率的全部降至11%,涉及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23类产品。同时,对按照17%税率征税的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入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避免因进项抵扣减少而增加税负。
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受益的1.5万户纳税人,主要集中在批发和零售业。税收减负,有助于增强企业扩大发展的动力,并形成传导效应,进一步促进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