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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今日起开征水资源税 6种情形减免缴税
2017-12-01 07:29:48    作者:温珙竹      来源:成都日报     

  11月28日,《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正式发布,自12月1日起,我省作为全国第二批9个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之一开展水资源税改革。

  今日起,我市正式开征水资源税。记者昨日从市地税局了解到,我市前期水资源费档案资料交接、水资源税税源登记等工作已基本完成。那么水资源税的纳税人是谁?具体将如何征收?居民使用自来水会受影响吗?带着一系列热点问题,记者昨日专访了市地税局流转税处相关负责人,为大家带来水资源税相关权威信息。

  关键词:从量计征

  明年1月为首个征收期

  据悉,根据《实施办法》,水资源税的纳税人为直接取用地表水、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从量计征。对一般取用水按照实际取用水量征税;对采矿和工程建设疏干排水按照排水量征税;对水力发电和火力发电贯流式(不含循环式)冷却取用水按照实际发电量征税。

  同时,《实施办法》明确了试点省份最低平均税额,其中我省地表水和地下水最低平均税额每立方米分别为0.1元和0.2元。具体适用税额,由四川省人民政府根据授权,统筹考虑本地区水资源状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水资源节约保护的要求确定。

  据了解,水资源税纳税人应当自纳税期满或者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2018年1月将迎来首个征收期,如果纳税人对改革试点政策和征管系统有疑问,可以及时和税务部门联系,我们将指导纳税人顺利完成纳税申报。”市地税局流转税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税务与水利部门已完成首批次水资源费档案资料交接工作,移交1900余户取用水户档案。

  关键词:税费平移

  居民生活用水负担不增加

  从水资源费到水资源税,企业和个人会不会多交钱?会不会增加负担?这是大家最关注的问题。“税费平移是此次试点改革的重要原则,费改税后,对居民和一般工商业企业税额标准基本没有改变,其正常用水负担不会增加。”该负责人说。比如市民使用自来水管网用水,不是直接取用地表水或地下水,不构成纳税义务,仍然维持向自来水公司交水费,不受影响。

  此外,为发挥水资源税调控作用,此次改革将按不同取用水性质实行差别税额。对地下水超采地区取用地下水加征1-4倍;对超计划或超定额用水加征1-3倍;对高尔夫球场、洗车、洗浴等特种行业从高征税;对超过规定限额的农业生产取用水、农村生活集中式饮水工程取用水等从低征税。

  该负责人提示,在超采区取用地下水的高耗水企业负担将有所增加。同时,对高尔夫、洗车、洗浴等特种行业从高征税,对城镇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地区取用地下水的提高税额,其税负也会有所增加。不过考虑到征税后对企业的约束机制进一步增强,将促使企业加大节水投入,主动采取措施减少用水量、调整用水结构和转变用水方式,一些企业的纳税额会有所减少。

  关键词:减免缴税

  6种减免情形,将考虑自来水公司损耗率

  此外,此次改革还有6种减免税情形,支持农业生产,对规定限额内的农业生产取用水免税;为鼓励水资源循环利用,对取用污水处理再生水免税;为支持国防建设,对军队、武警部队通过接入城镇公共供水管网以外的方式取用水免税;考虑到抽水蓄能发电不消耗、不污染水资源,对抽水蓄能发电取用水免税;考虑特殊生产工艺不消耗水资源情况,对采油排水经分离净化后在封闭管道回注的免税;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免税或者减税的其他情形。

  值得一提的是,《实施办法》中提到城镇公共供水企业实际取用水量应当考虑合理损耗因素,“这对自来水公司可以说是利好消息,以往自来水公司缴纳水资源费时不会考虑损耗因素,比如1吨的水在运输过程中可能造成一定的损耗,但是实际交费还是以1吨为基础。而水资源税就会考虑其损耗因素。”该负责人举例说。本报记者 温珙竹

  专家声音——

  西南财经大学财税学院院长、教授 刘蓉

  开征水资源税体现谁用水谁负担的原则

  “开征水资源税可以促进节约水资源使用,保护水资源,体现谁用水谁负担的原则。”西南财经大学财税学院院长、教授刘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水资源税与水资源费相比,法律效力更高,开征后将会确保税收的有效取得。

  在刘蓉看来,水资源税征收后受影响最大的群体是用水量大的特殊企业,如洗车、洗浴、高尔夫球、滑雪场用水等。“这类企业将支付较多的税收,有可能加重税收负担,但也能促使企业节约用水、调整用水结构等。”刘蓉同时指出,农业用水、为环保用水的水循环、国防等则因为有减免税收政策而因此受益。

责任编辑:李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