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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已淘汰黄标车5800余台 提前淘汰有望获补贴
2017-08-07 07:55:52    作者:赖芳杰      来源:华西都市报     

 

  按照“治霾十条”要求,成都市黄标车淘汰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8月6日,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从成都市相关部门获悉,7月以来,成都累计淘汰各类黄标车5800余台。同时,在借鉴其他城市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成都实际,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成都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办法(送审稿)》,待市政府审定后实施。

  按车辆类型和报废时限

  实行差别化补贴标准

  为进一步改善成都空气质量,强化移动污染源防治,由成都市商务委牵头,会同市环保局、财政局、交管局,在借鉴其他城市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成都实际,研究制定了《成都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办法(送审稿)》,待市政府审定后实施。

  据介绍,该《办法》根据黄标车车辆类型和报废时限,确定了黄标车提前淘汰的补贴范围,实行差别化补贴标准,同时明确了补贴受理时间,细化了补贴申请流程及发放流程。相关方面称,《办法》出台后,将会加快推进成都黄标车淘汰的进程。

  四川方策律师事务所郭刚解读,治理黄标车,不仅是市民的共同期盼,更是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明确要求。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机动车不得超过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机动车排放经检验合格的,方可上道路行驶。同时,该法对机动车强制报废做出了相关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高排放机动车提前报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则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

  发布限期全面淘汰通告

  淘汰黄标车5800余台

  据了解,成都各级交警发动属地社区、乡镇,深入居民院落、大型企业和厂矿,积极宣传黄标车的危害和国家黄标车淘汰相关政策,使群众主动淘汰黄标车;将未淘汰黄标车清单按照属地下发到各区(市)县交警大队,逐台上门催告,查找车辆使用人,累计向近万名车主发出了《限期淘汰黄标车通知书》。

  成都市交管局联系成都市环保局、市交委、市商务委发布了《关于在全市范围内限期全面淘汰黄标车的通告》,同步发布了《关于黄标车限制通行区域和时段的通告》,扩大黄标车的限行范围和时间。同时,全市各区(市)、县交警大队也同步发布了对黄标车的限行通告,压缩了黄标车的行驶区域。

  成都市交管局积极与环保、经信、商务、交通等市级职能部门,以及省机动车排污污控中心对接,沟通工作开展情况,推动其它黄标车淘汰相关配套政策的出台。

  自7月以来,成都市累计淘汰各类黄标车5800余台,顺利完成7月内淘汰全市剩余黄标车40%的工作任务。截至目前,成都尚余黄标车约7400余台。成都市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宣传和工作力度,持续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

  一辆黄标车污染物排放量

  相当于国Ⅴ车的40倍

  近年来,机动车排放污染是造成我国城市大气污染的重要因素之一。据成都市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结果来看,机动车尾气的“贡献”呈逐年上升趋势,一是机动车排放的氮氧化物(NOx)占到中心城区NOx排放总量的70%以上,是成都市二氧化氮(NO2)浓度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二是机动车对大气颗粒物的综合贡献大,对细颗粒物(PM2.5)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的综合贡献分别达到27.9%和24.7%;三是机动车排放的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臭氧(O3)生成的重要前体物,会增强大气氧化性,加剧城市臭氧污染。

  而黄标车更是机动车排放污染的重中之重。据成都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测算,一辆黄标小轿车的污染物排放量相当于国Ⅰ车的5倍、国Ⅱ车的7倍,国Ⅲ车的14倍,国Ⅳ车的28倍,国Ⅴ车的40倍。以重型柴油货车为例,一辆黄标车每行驶1公里排放NOx是国Ⅴ车的2-3倍,VOC是4-30倍,颗粒物是20-50倍。机动车排放包括CO、HC、NOX、Pb等污染物,人体摄入过多这些污染物,有可能引起呼吸系统疾病、血液循环系统疾病,严重者甚至危及生命。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 赖芳杰 实习生武明

责任编辑:刘诗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