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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对700余辆重型货车逾期未检验作处理
2017-09-09 07:56:29    作者: 张珺      来源:重庆日报     

                       公安交管部门:对相关驾驶员罚款200元、记3分

本报讯(首席记者 张珺)记者9月8日从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获悉,近日公安交管部门清理货运车辆隐患时发现,我市有8家企业共计700余辆重型货车逾期未检验,这些货车可能“带病上路”,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重型货车逾期未检验给交通运输埋下了安全隐患。目前,交巡警总队建立了与企业合力监管的机制,并会同交通运输、安监、旅游等部门,定期开展运输企业检查,定期通报企业安全隐患,定期约谈隐患突出企业,通过媒体曝光,切实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全市交巡警将加大对逾期未检验重型货车的检查力度,对逾期未检验的重点车辆驾驶员,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五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罚款200元,并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之规定记3分。

责任编辑:刘诗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