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备受关注的“失控奔驰车高速狂奔”事件有了最新进展,在对事发车辆进行检测后的一个月,奔驰车主薛先生收到了检测机构北京中机车辆司法鉴定中心发来的司法鉴定意见书,认定2018年3月14日车辆在连霍高速相关路段行驶过程中不存在失控情况。
如果车辆没有失控,薛先生在高速上以每小时120公里的速度狂奔,还报警说自己车辆失控,又该怎么解释?当事人是否会受到法律追究?
据车主薛先生介绍,3月14日晚上,他开着刚买一个多月的奔驰车从河南去四川出差,没想到在连霍高速上,启动奔驰车的定速巡航后,功能就解除不了了,同时刹车失灵,他当时只能以每小时120公里的速度在高速公路上跑了一个多小时,从三门峡到陕西华阴,一直都是在进行“生死时速”。
按照薛先生的说法,当时他尝试过刹车、挂N挡等多种方式减速都失败了,最终靠打开车门的方式成功降速。
在正式的检测报告中,检测机构也回答了网友们的质疑,薛先生的奔驰车在连霍高速行驶过程中,排除脚垫卡滞导致失控的可能性、确定驾驶员至少未采取通过将电子挡杆拨入N挡的方式进行强制关闭定速巡航功能操作,结合车辆制动系统、巡航系统均工作正常、无故障的客观事实,综合认定车辆不存在失控情况。
同时,意见书认定,车辆行驶速度高于2公里每小时,无论驾驶员是否系安全带,打开驾驶员侧车门,车辆均无法减速停车。
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在车辆存储的事件存储器记录数据,发现了一条关于“定速巡航控制关闭”的记录数据,数据显示,车辆在出厂后仅出现过一次“定速巡航控制关闭”,出现上述记录的车辆总行驶里程为3008公里,而鉴定开始时,车辆总行驶里程3551公里,车主事发后,从华阴收费站行驶大约800余公里到达成都,出现“定速巡航控制关闭”的记录数据,是发生在事发后车主从华阴收费站到成都的路上。
对此,车主薛先生在央视接受采访时表示,他在离开华阴收费站之后,一直到成都之前,并没有再使用过车辆的定速巡航功能,至于在那个时间段为何会出现这个数据,他表示难以理解,“它显示的是在3008公里处,按照公里数推算应该是过了西安,那一段都是山区、隧道,我没有用定速巡航。”
对于主动公布这份司法鉴定意见书,薛先生表示,他尊重司法鉴定意见,但是3月14日晚上他确实经历了车辆失控的状况。
对于检测结果,北京奔驰公司称对鉴定意见表示充分尊重和认同并没有提及后续处理意见。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表示,车主薛先生很可能负有民事责任,奔驰公司愿意,可以告到他“倾家荡产”,车主甚至面临着获刑入狱的可能。如果依照现在的鉴定结论,车主薛先生可能存在散布谣言行为,对奔驰公司造成了重大影响。根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可以对他进行相关起诉,要求该车主承担侵权责任,比如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如果奔驰公司销量明显下降,可以算作重大损失。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商誉给他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严重情节的,可以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对于薛先生在报警后,陕西、河南两地交警调动大量社会资源为其清理道路、安排收费站执行紧急措施等,韩骁认为,他涉嫌谎报险情,干扰公共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警情的方式,干扰社会公共秩序,一般可以处5到10日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的罚款。警车开道、很多车辆进行避让,造成大量社会资源浪费。(记者任梦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