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有关负责人就召回管理工作答记者问时,对我国实施召回缺陷产品14年来的整体情况进行了介绍。此外,相关负责人还着重对近来频发的新能源汽车起火事件做出了解释。
我国累计召回汽车6741.83万辆
我国对缺陷产品召回的制度已经实施14年,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截至2018年10月21日,我国共实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1712次,涉及车辆6741.83万辆,主动实施召回已逐渐成为汽车和消费品生产企业的常态化活动,形成了业界普遍共识。 而近期,因前悬架下控制臂衬套存在缺陷问题,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召回别克、雪佛兰、凯迪拉克3个品牌共14个车型332.7万辆汽车,则是迄今为止国内汽车生产企业实施召回规模最大的一次,这也必将对产业发展与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产生重大影响。
2018年发生新能源汽车起火事件40余起
而对于近来频发的新能源汽车着火事故,相关负责人则表示,新能源汽车作为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产业规模和技术水平发展迅速,销量以40%的上升幅度高速增长。截至2017年底,国内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超过160万辆,占全球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50%。随着保有量的增加,新能源汽车安全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起火事件受到社会关注。据目前掌握的舆情信息显示,2018年已发生新能源汽车起火事件40余起。鉴于车辆火灾事故可能与电器线路、燃料电池、机械干涉和外部火源等因素相关,且部分证据会在燃烧过程中消失或发生变化,因此缺陷调查非常困难,原因分析异常复杂。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的火灾安全监管工作,并依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开展了大量相关工作。依托国家车辆事故深度调查体系和缺陷信息收集系统,完善和优化火灾事故数据采集和缺陷信息收集数据项,联合国内高效和科研机构开展了动力电池、电机和电控系统等关键部件的着火原因分析研究工作。截至目前,市场监管总局已组织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启动新能源汽车缺陷调查10起,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火灾事故现场调查5次,督促相关生产企业实施召回5次。其中,召回涉及5个企业24个车型的3.56万缺陷车辆,缺陷原因多为电控和机械故障。
对此,市场监管总局将继续针对新能源汽车火灾事故开展专项调查,开展信息共享机制研究,进一步提升缺陷判定技术和能力,加强召回监管。同时,会同相关部门推动标准制修订、产品质量担保等制度,督促生产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安全,保护产业健康发展,保障新能源汽车安全运行。(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郭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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