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副司长杨铁生表示,发展车用甲醇燃料、推动甲醇汽车市场化应用,是一条实现能源多元化、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的低碳可持续发展之路。他透露,下一阶段甲醇汽车推广应用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关于开展甲醇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编制完成,即将发布。
为全面系统地评估甲醇汽车适用性、可靠性、经济性、安全性、环保性等,积累甲醇汽车运行管理经验,研究甲醇汽车发展政策,自2012年起,工信部先后在山西、上海、陕西、贵州、甘肃5省市的晋中、长治、上海、西安、宝鸡、榆林、汉中、兰州、平凉、贵阳等10个城市开展甲醇汽车试点工作。几年来,在各试点省市人民政府的组织领导和大力推动下,在甲醇汽车试点工作专家组、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中国石化联合会醇醚专委会、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等单位的积极支持和密切配合下,在甲醇燃料生产及加注、甲醇汽车生产及运营等企业的严格管理和积极参与下,甲醇汽车试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试点期间,共分17批公告发布了9家甲醇汽车生产企业和32款甲醇汽车产品,形成了甲醇轿车、甲醇/柴油二元燃料重型商用车、微型车、城市客车等不同系列车型,初步具备了甲醇汽车产业基础,提升了甲醇汽车抗腐蚀、耐溶胀等关键技术水平,促进了行业技术进步;制定发布了甲醇汽车产品、甲醇燃料加注站建设及作业安全等一系列技术规范,推动颁布了甲醇汽油中甲醇检测、添加剂、甲醇燃料加注机、甲醇燃料生产调配等一系列国家、地方和团体标准,使配套标准规范得到了不断完善;开展了甲醇发动机及整车、人体健康、环境影响等12个方面的试点技术数据采集工作,共采集5亿余个基础数据,为科学评价甲醇汽车各项性能提供了重要依据。
部分试点省市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包括将甲醇汽车列入新能源汽车政策支持范畴、扩大出租车指标、减免出租车经营权费及高速公路通行费等,鼓励甲醇汽车的市场化应用探索,形成了多种商业合作模式,为后续甲醇汽车的推广应用积累了宝贵经验。杨铁生说。
经过多年实践积累,我国具备了推广应用甲醇汽车的基础条件,尤其是在山西、陕西、贵州等能源基地,以焦炉煤气、煤层气等生产制备甲醇燃料,推动甲醇汽车区域发展,符合国情,有利于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推动绿色循环发展,有利于实现能源多元化、保障国家能源安全。
杨铁生表示,目前,按照国务院领导批示要求,工信部正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甲醇汽车推广应用政策,已编制完成《关于开展甲醇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指导意见》,正会签有关部门,即将正式发布,成为下一阶段甲醇汽车推广应用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他认为,推动甲醇汽车推广应用,将坚持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安全可控的原则,从实际出发,重点在山西、陕西、贵州、甘肃等具备推广应用条件的地区发展甲醇汽车,强化甲醇汽车产业合理布局,加快完善产业政策、技术标准和市场应用保障体系,提高市场应用水平,保持我国甲醇汽车及相关产业在产品、技术及专用装备领域的国际领先地位,实现甲醇汽车产业持续健康发展;重点加快甲醇汽车制造体系、甲醇燃料生产和加注体系以及标准体系建设,在公务、市政及营运用车、工程建设及专线物流运输用车、家庭用车等多领域鼓励甲醇汽车应用;积极支持科研院校、企业等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开展国际间技术交流与合作。
今后工作中,杨铁生表示工信部将进一步加强与国内外交流,创新工作机制,加快推进甲醇汽车推广及国际市场应用,为实现汽车行业绿色发展、推动工业文明与生态文明和谐共融做出更大贡献。”杨铁生指出,本次会议围绕甲醇燃料和甲醇汽车技术、应用等领域,组织国内外企业、科研机构协会及专家进行交流研讨,对推动甲醇汽车发展必将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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