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颁布了《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19年1月10日起施行。《规定》提出,将严格控制新增传统燃油汽车产能,并进一步提高新建纯电动汽车企业项目的条件。
本次发布的《规定》中,明确提出了将禁止新建独立燃油汽车企业。现有汽车企业扩大燃油汽车生产能力投资项目,需满足多个条件,包括:上两个年度产能利用率均高于同产品类别行业平均水平、新能源汽车产量占比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研发费用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均高于3%等要求。
对于新建独立纯电动汽车企业投资项目,规定需满足其所在省份在上两个年度汽车产能利用率均高于同产品类别行业平均水平;以及现有新建独立同产品类别纯电动汽车企业投资项目均已建成且年产量达到建设规模。同时,还对新建新独立纯电动汽车企业项目的法人、股东提出了条件。
据悉,早在1994年,国家发布实施了《汽车工业产业政策》,规定了汽车项目投资建设的相关条件。2004年,经国务院同意,发改委发布实施了《汽车产业发展政策》,进一步明确了汽车投资项目的管理要求。
2015年6月,《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管理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5年第27号令)发布,对新建纯电动乘用车企业投资项目和生产准入进行规范管理。
2016年12月,《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对汽车投资项目核准作出新的规定,明确提出“严格控制新增传统燃油汽车产能,原则上不再核准新建传统燃油汽车生产企业,积极引导新能源汽车健康有序发展”等要求。
2017年6月,《关于完善汽车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发改产业〔2017〕1055号)发布,提高传统燃油汽车投资项目准入标准,规范新能源汽车投资项目条件,加强产能监测预警,完善产业监督管理。
2018年7月4日至8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于12月10日正式发布《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2018年第22号令)。(鄂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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