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办理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进一步明确了擅自设置、使用“黑广播”“伪基站”等相关违法犯罪的法律适用标准。
虾米?
发送诈骗信息超五千条可认定“情节严重”?这个厉害了!
首先,小编就带您详细了解一下“黑广播”、“伪基站”都有啥危害?那些发诈骗、垃圾信息的坏银们将受到哪些严惩!
先来看看啥是“黑广播”、“伪基站”!
【现场教学】:
1.何为“黑广播”?其实就是指未经广电部门审批,个人非法架设的广播发射装置。这种大功率的地下“黑广播”一般都是无人值守,通过U盘存储播放内容。
“黑广播”的危害:
1、扰乱正常的广播秩序
2、容易对民航通信产生干扰
3、影响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
4、给无线电管理带来挑战
5、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2.何为“伪基站”?即,假基站!设备一般由主机和笔记本电脑组成,通过短信群发器、短信发信机等相关设备能够搜取以其为中心、一定半径范围内的手机卡信息,通过伪装成运营商的基站,冒用他人手机号码强行向用户手机发送诈骗、广告推销等短信息。
“伪基站”的危害
1、 “伪基站”窃取用户信息,埋藏极大安全隐患;
2、 在被强制接入“伪基站”期间,用户无法进行正常通信;
3、盗用运营商频率资源,干扰合法网络信号,引发网络拥塞;
4、滥发虚假信息、非法广告,甚至盗用银行等公共单位、政府权威部门的名义发送诈骗短信,造成更大的社会危害。
下面,言归正传!让我们看看《解释》中明确的相关违法犯罪的法律适用标准!
【一】:《解释》明确了四种“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的情形。
1、未经批准设置无线电广播电台(以下简称“黑广播”),非法使用广播电视专用频段的频率的;
2、未经批准设置通信基站(以下简称“伪基站”),强行向不特定用户发送信息,非法使用公众移动通信频率的;
3、未经批准使用卫星无线电频率的;
4、非法设置、使用无线电干扰器的。
【二】“解释规定了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定罪量刑标准。
1、“情节严重”:
(1)、使用“伪基站”发送诈骗、赌博、招嫖、木马病毒、钓鱼网站链接等违法犯罪信息,数量在五千条以上,或者销毁发送数量等记录的;
雇佣、指使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定人员使用“伪基站”。
(2)非法生产、销售“黑广播”“伪基站”、无线电干扰器等无线电设备三套以上或非法经营数额五万元以上
2、“情节特别严重”: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使用“黑广播”“伪基站”,造成严重影响的;
同时使用十个以上“黑广播”“伪基站”的。
噔噔噔噔~~~小编再来给各位普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八条第一款:
“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解释强调,负有无线电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以滥用职权罪或者玩忽职守罪追究刑事责任。有查禁扰乱无线电管理秩序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以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追究刑事责任;事先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切记,不要当犯罪分子的同党哦!
实践中,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等行为,需要对“黑广播”“伪基站”等无线电设备、行为危害后果等进行专业认定。解释根据司法办案需要,明确了无线电管理机构、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等出具的报告及通信运营商出具证明的证据资格和证明力。
厉害了,Word“两高”司法解释!
严重提醒不法分子:
不要再发短信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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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法制网政法部 王芳 赵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