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刘青 王婧
编者按:
在这场司法体制改革中,被关注最多的“重头戏”无疑要属员额制改革了,它是一场动自己“奶酪”的硬仗。员额制改革要在全国几十万司法人员中开展,涉及司法人员的法律定位、社会地位、切身利益,改革难度之大可想而知。
可喜的是,今年7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率领366名法官举行了最高法首批员额法官宣誓仪式,标志着法官员额制改革在全国法院已经全面落实。至此,全国法院共遴选产生12万余名员额法官。
然而,一些年轻的、优秀的助理审判员由于年龄和从业年限尚浅,无法取得员额法官选拔的资格,未入额的年经人该如何进入员额,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该如何让他们看到自己的职业发展前景?这部分群体备受关注。
2014年7月,上海率先在全国拉开司法改革大幕。作为全国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市),在全国无样本参照、无先例可循的情况下,摸着石头过河。在先行探路的过程中,上海有许多破冰之举,同时也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经过前几批的法官入额遴选,上海法院稳妥推进人员分类改革,从现有法官进行入额遴选的工作已基本完成,制度设计已趋完善。
2017年9月5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启动首次从法官助理中遴选法官工作。与之前从现有法官进行入额遴选所不同的是,这一次是从符合遴选条件的法官助理中遴选,是遴选“新法官”,笔试考核通过者将进入模拟法庭进行“庭审面试”,这一方式在全国尚属首次。
上海的最新创举,对于全国其他法院解决员额制改革中面临的困惑和难题有何参考意义?法制网专访了两位专家,听听他们怎么说。
为全国年轻、优秀的助理审判员入员额提供了制度样本
数据显示,目前上海法院已使用员额数为29.7%,这为“初任法官”遴选预留了部分合理空间。
2015年,时任上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姜平谈司改时曾表示,员额制是改革中最艰巨的任务,33%员额制必须严守,并且预留一定空间为年轻人成长。如果现有审判员、检察员全体入额的话,未来年轻人就没有了空间,不利于改革。如果我们一次把员额用完,那么到明年后年才够条件入额的法官、检察官还有什么希望呢?
而上海首次从法官助理中遴选初任法官,明晰解答了员额数未用尽33%的真正意图。这既是进一步深化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创新之举,同时也是完善法官选任制度、保持法官队伍良性发展的应有之意。
“该项创新举措,的确能够让那些年轻且尚未入额的助理审判员有指望,看到希望”。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旭看来,上海法院从全市法官助理中遴选法官的新举措符合法官职业发展建立在实践基础上的规律。法官助理经过长期的实践才能通过考试成为法官,强调了实践能力建设,而不是一考定乾坤,弥补了考试选人的局限。同时,他认为在分类改革的基础上有所打通,使得真正优秀的法官助理有职业转轨的可能,也更加优化了入额法官的结构,年轻的法官能够不受改革的影响,能够进入到法官队伍,保持法官不断层,值得全国其他法院借鉴参考。
为全国高院和中院的法官入员额问题提供了解决样本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初任法官由高级人民法院统一招录,一律在基层人民法院任职,上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一般从下一级人民法院的优秀法官中遴选。
而在本轮在员额制改革中,各地中级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均面临着一个很苦恼的问题难以解决——法官原则上必须从下级法院或基层法院产生、上调,但是中级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中已经有不少年轻的法官助理,甚至已经有法官资格但还未入员额。如果把这部分人调到基层法院工作,在基层法院入额,又会占基层法院入额指标。
据悉,上海高院副院长、政治部主任郭伟清介绍说,“与司改前法官选任制度相比,这次初任法官的遴选将打破条块和单位的限制,遴选出来的法官将一律到基层法院任职。从而逐步形成基层法院法官从全市法官助理中遴选,高、中级法院法官从下级法院法官中逐级择优遴选的法官职业发展机制。”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亚新接受采访时表示,上海法院从全市法官助理中遴选法官的最新举措值得全国借鉴,因为它更好地解决了各地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中法官入额的问题。这种做法可以考虑在有些中级法院范围内统一调配、统一入额、统一考试,入额后再派到基层法院去工作,高级法院在全省范围的也可以采取这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