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9月5日14时讯(通讯员 陈兴盛 李继东)日前,在重庆彭水自治县司法局调解人员的精心调解下,一件历时7年、经过政府多次次处理、涉及18户村民、多次诉讼的林地权纠纷案件终于宣告结案。
2012年,彭水自治县朗溪乡田湾村二组冯某与王某等18户因一林地权属起争议。争议双方均持有从1954年土改取得《土地房产所有证底册》到上世纪1960年初的“四固定”及土地家庭承包到户的1986年林权证,均填写有座落于“楠木湾”的“中岭上”一宗林地,并由争议双方分别在保管使用的上下半部份争议林地。
经查证,争议林地权属登记存在记载方位不准、四至界限模糊,面积各异,并明显有交叉重叠。朗溪乡政府在2010年换发1986年林权证时冯某与王某等18户双方发现证上均填有“楠木塆”林地四界重叠引发生纠纷,自2012年起多次调解处理未果。
2017年9月28日,朗溪乡政府组织调解未达成协议,于2017年11月16日作出了行政处理决定。
由于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申请人冯某户不服,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数次向黔江区人民法院、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由于事情继续发酵,造成不良影响,9名干部被追责。
2018年初,朗溪乡政府再次作出处理决定,当事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后上诉到人民法院。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月25日就朗溪乡政府的处理决定作出“应当撤销重作”的终审判决。
朗溪乡政府收到判决后,于2019年3月25日召集争议双方重新绘制现场草图,收集相关证据,于4月2日组织听证和调解,又一次依法作出了朗溪府处字〔2019〕1号处理决定。申请人冯某户不服,继续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此案由于涉及人数多、矛盾大、时间长,双方当事人积怨深,如果不妥善处理,势必导致事态恶化。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县司法局经办人员多次听取争议双方陈述和意见,给双方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并协助朗溪乡政府组织调解,还依法组织了听证,接受当事人的法律咨询,均未获得成功。
县司法局专门组织力量,集体分析纠纷产生的成因和症结,研判其危害程度,对纠纷化解的走向进行了预判,一致确认还有调解的空间。在征得双方同意的基础上,决定作为重大纠纷进行调解。
2019年8月7日,县司法局按照之前约定,组织行政复议、公共法律服务、法制监督等人员4人,冒着暴风雨深入田湾村,与乡调委会一道,现场对纠纷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调解人员本着“依法处理、注重历史、尊重现实、讲究事实证据”的原则,在依据听证查明的事实、收集的证据资料、调查了解相关农户后,给争议双方分别做工作,然后组织当事双方进行集中调解。由于诉求双方分歧大,调解一度中断。
调解人员没有因此放弃,充分利用当地知情人士,耐心细致地分别给争议双方从明事理、促和谐、释法规、寻焦点、争议持续的利与弊分析等做思想工作,再通过法理教育和劝解,又重新组织现场调解。经过前后7个多小时的努力,最终促成双方愉快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现场签了调解协议书,这起长达7年之久的林地权属争议纠纷终于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