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三季度,国家旅游局星级饭店统计管理系统中有11492家星级饭店,完成填报的为11266家,填报率为98.03%。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1个省份填报率超过90%,其中山东、江苏、北京、四川等17个省份的填报率达到100%。
50个重点旅游城市:48个城市填报率超过90%,其中北京、上海、广州、杭州等42个城市的填报率达到100%。
一、总体情况
(一)规模结构
2017年第三季度,共有10065家星级饭店通过省级旅游主管部门审核,包括一星级饭店72家、二星级饭店1839家、三星级饭店4908家、四星级饭店2425家、五星级饭店821家。
(二)经营情况
全国10065家星级饭店第三季度的营业收入合计538.08亿元,其中餐饮收入为206.03亿元,占营业收入的38.29%;客房收入为262.42亿元,占营业收入的48.77%。
全国星级饭店第三季度平均房价为340.25元/间夜,平均出租率为60.58%,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为206.12元/间夜,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为35387.99元/间。
从第三季度各地区经营情况看,平均房价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40.25元/间夜的有8个省份,位居全国前6位的为上海、北京、海南、西藏、天津和广东,其中上海最高为688.83元/间夜;平均出租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60.58%的有13个省份,位居前6位的为北京、上海、西藏、兵团、贵州和湖南,其中北京最高为72.37%;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6.12元/间夜的有9个省份,位居前6位的为上海、北京、西藏、海南、天津和福建,其中上海最高为492.06元/间夜;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5387.99元/间的有8个省份,位居前6位的为上海、北京、江苏、浙江、广东和天津,其中上海最高为84308.67元/间。
二、各省份分星级情况
一星级饭店:平均房价高于全国平均水平98.48元/间夜的有10个省份,其中北京、上海、湖北、西藏和天津的平均房价均高于200元/间夜;平均出租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4.19%的有16个省份,其中上海和西藏的平均出租率超过70%。
二星级饭店:平均房价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76.79元/间夜的有12个省份,其中北京、上海和西藏的平均房价超过了300元/间夜;平均出租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5.65%的有16个省份,其中上海和西藏的平均出租率超过70%。
三星级饭店:平均房价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19.63元/间夜的有12个省份,其中北京、上海和西藏的平均房价超过了300元/间夜;平均出租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7.37%的有12个省份,其中西藏、北京、湖南、兵团和上海的平均出租率超过65%。
四星级饭店:平均房价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34.49元/间夜的有8个省份,其中北京的平均房价超过500元/间夜;平均出租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63.03%的有14个省份,其中北京、贵州、上海和兵团的平均出租率超过70%。
五星级饭店:平均房价高于全国平均水平611.01元/间夜的有5个省份,其中上海、西藏和北京的平均房价超过800元/间夜;平均出租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64.79%的有9个省份,其中新疆、吉林、青海和甘肃的平均出租率超过75%。(详见附件4)
三、全国50个重点旅游城市经营情况
(一)规模结构
全国50个重点旅游城市共有3761家饭店通过第三季度数据审核,占全国总数的37.37%。其中,五星级饭店575家,占全国五星级饭店总数的70.04%,四星级饭店1108家,占全国四星级饭店总数的45.69%,三星级饭店1601家,占全国三星级饭店总数的32.62%,二星级饭店470家,占全国二星级饭店总数的25.56%,一星级饭店7家,占全国一星级饭店总数的9.72%。
(二)经营情况
全国50个重点旅游城市第三季度星级饭店营业收入为356.52亿元,占全国营业收入的66.26%。上海、北京、三亚、南京、深圳、广州、厦门、东莞、无锡、杭州10个城市平均每家星级饭店营业收入超过了1000万元,其中上海最高,为2217.58万元。
从第三季度各城市经营情况看,平均房价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55.46元/间夜的有22个城市,位居前10位的分别为上海、三亚、北京、深圳、厦门、青岛、南京、广州、杭州、武汉,其中上海平均房价最高,达到688.03元/间夜,张家界平均房价最低,为174.86元/间夜。
平均出租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63.22%的有27个城市,位居前10位的分别为贵阳、乌鲁木齐、南京、北京、兰州、上海、青岛、福州、长沙、杭州,其中贵阳平均出租率最高,达到74.17%,东莞平均出租率最低,为 42.38%。
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27.29元/间夜的有21个城市,位居前10位的分别为上海、三亚、北京、深圳、厦门、青岛、南京、杭州、广州、拉萨,其中上海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最高,达到492.06元/间夜,张家界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最低,为114.38元/间夜。
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9240.14元/间的有22个城市,位居前10位的分别为上海、南京、深圳、北京、温州、广州、青岛、杭州、三亚、福州,其中上海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最高,达到84308.67元,张家界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最低,为16310.04元。
四、比较分析
(一)分星级比较
(二)各省份与上年同期比较
平均房价:有24个省份上升,湖北增幅最大,为16.43%;其余8个省份下降,其中西藏降幅最大,为7.17%。平均出租率:有25个省份上升,海南增幅最大,为15.35%;其余7个省份下降,黑龙江降幅最大,为6.75%。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27个省份增长,湖北增幅最大,为22.49%;其余5个省份下降,云南降幅最大,为10.25%;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19个省份增长,天津增幅最大,为28.43%;其余13个省份下降,西藏降幅最大,为26.14%。(详见附件3)
(三)50个重点旅游城市与上年同期比较
平均房价:增幅位居前10位的城市为武汉、福州、北京、深圳、太原、兰州、长春、海口、南京、黄山,其中武汉增幅最大,为14.13%;降幅位居前10位的城市为张家界、珠海、丽江、南昌、拉萨、银川、宜昌、乌鲁木齐、天津、贵阳,其中张家界降幅最大,为27.55%。
平均出租率:增幅位居前10位的城市为珠海、杭州、海口、三亚、西安、西宁、武汉、太原、天津、南昌,其中珠海增幅最大,为31.03%;降幅位居前10位的城市为丽江、拉萨、张家界、南宁、昆明、沈阳、黄山、呼和浩特、石家庄、济南,其中丽江降幅最大,为23.64%。
每间可供出租客房收入:增幅位居前10位的城市为海口、武汉、杭州、太原、西宁、三亚、南京、福州、合肥、北京,其中海口增幅最大,为27.94%;降幅位居前10位的城市为丽江、张家界、拉萨、昆明、南昌、沈阳、哈尔滨、银川、乌鲁木齐、南宁,其中丽江降幅最大,为36.67%。
每间客房平摊营业收入:增幅位居前10位的城市为南京、深圳、天津、武汉、杭州、秦皇岛、福州、太原、三亚、西宁,其中南京增幅最大,为34.50%;降幅位居前10位的城市为张家界、银川、丽江、拉萨、呼和浩特、南昌、哈尔滨、温州、南宁、无锡,其中张家界降幅最大,为35.35%。
附件:1. 2017年第三季度全国各地星级饭店统计完成情况表
2. 2017年第三季度全国50个重点旅游城市星级饭店统计完成情况表
3. 2017年第三季度全国星级饭店经营情况统计表(按地区分)
4. 2017年第三季度全国星级饭店经营情况平均指标统计表(按地区星级分)
5. 2017年第三季度全国50个重点旅游城市星级饭店经营情况统计表(按地区分)
6. 2017年第三季度全国50个重点旅游城市星级饭店经营情况平均指标统计表(按星级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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