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肖玮 武媛媛)云南省旅游购物场所进入长达半年的整治期。5月30日北京商报记者获悉,为深入推进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着力解决旅游购物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云南旅游产业健康发展,从即日起至11月底,云南省工商局将在全省开展旅游购物场所集中整治。
据了解,此次市场整治,将昆明、大理、丽江、西双版纳、迪庆、保山、德宏列为重点地区;将景区景点及周边地区、古城古镇、旅游商品一条街、公路沿线及休息区、车站码头及周边地区、旅游村寨等游客和旅游商品销售集中区域列为重点区域;整治的重点对象为重点区域内经营珠宝玉石、银器银饰、三七玛卡、普洱茶等重点特色旅游商品的购物场所(购物企业、购物市场),特别是原旅游定点购物企业和各类旅游购物“景区店”、“餐厅店”、“文化体验店”等。
云南省主管部门对此表示,自2017年4月“省政府旅游市场秩序整治22条”和“省工商局16条”措施实施以来,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取得成效,但整治工作离政府和消费者要求还有很大差距,旅游市场问题仍然突出,旅游购物场所商业贿赂、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强迫购物等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长效监管机制还尚未建立。此次集中整治将严厉打击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全面规范旅游购物场所,积极推进“消费维权服务站”进购物市场、进购物企业、进景区景点等,促进旅游产业健康发展。
业内人士对此指出,云南政府持续整改旅游乱象问题,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有效促进了本省全域旅游健康发展。同时,云南旅游市场也在因为持续性的整治而经历转型阵痛。虽然短期内会出现团队游客量走低,景区酒店、旅游包车等团队服务业接待量下降的情况,但从长远来看,逐步提升的旅游服务质量和景区景点美誉度,将利于云南旅游之后实现更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