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5日讯(记者 裴小阁)为加快推进旅游诚信体系建设,加大旅游领域严重失信行为惩戒力度,6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文化和旅游部、中央组织部、中央文明办等二十余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对旅游领域严重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通知对旅游领域严重失信相关责任主体、惩戒对象、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的实施方式、联合惩戒措施、联合惩戒的动态管理等进行了明确,并对制定失信信息的使用、撤销、管理、监督的相关实施细则和操作流程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和责任界定。
目前,文化和旅游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旅游诚信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失信当事人信息。文化和旅游部通过专项通报向签署本备忘录的各相关部门推送失信当事人信息,各相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对联合惩戒对象采取下列一种或多种惩戒措施(相关依据见附表),并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将联合惩戒实施情况反馈至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文化和旅游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建成并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联通后,旅游领域失信当事人信息将通过上述平台实现数据交换和共享,文化和旅游部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签署本备忘录的各相关部门推送失信当事人信息,各相关部门通过该平台联合奖惩子系统将联合惩戒实施情况及时反馈至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文化和旅游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