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区市场监管局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为企业讲解新修订实施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是日,区市场监管局广告科执法人员先后前往重庆丰必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市新六通图文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方竹论坛、重庆南川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等,向企业详细解读《办法》的内容和变化要点,同时就互联网中“软文”广告、直播营销中的广告行为、明星广告代言活动、弹出广告等企业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现场答疑,倡导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平台内容审核,规范开展互联网广告活动。
据介绍,为进一步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互联网广告业持续健康发展,5月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的新版《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广告主、互联网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责任,对互联网广告的制作、发布、传播等行为提出了全新且更为严格的要求。比如,《办法》第九条明确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任何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行为,比如“达人探店”等,广告发布者应当在视频中显著标明“广告”。否则,将按照《广告法》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接下来,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强对互联网广告活动主体的行政指导和政策服务,结合南川区不同的互联网广告业态,指导其完善内部广告审查机制。此外,将认真总结互联网广告案件查办工作中的做法和经验,建立完善互联网广告监管执法衔接机制,切实做好互联网广告监管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