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日报讯 (记者 杨永芹)重庆日报记者7月11日从市政府获悉,日前我市发布《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车船税年基准税额和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明确从2022年1月1日起,降低及免征重庆部分车辆的车船税,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的税费负担,营造川渝协同一致的税收环境。
今年3月底,四川省确定自2022年1月1日起,降低该省部分乘用车和摩托车车船税年基准税额。此次重庆发布的《公告》,明确了6类车型可以享受优惠政策,具体为:核定载客人数10至19人的中型客车,车船税年基准税额由500元降低为480元;核定载客人数20人(含)以上的大型客车,车船税年基准税额由600元降低为540元;符合一定条件的公共交通车船的车船税由减半征收调整为免征;符合一定条件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将延续免征车船税优惠政策。
《公告》明确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的车主须为重庆市农村居民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才可以享受免征车船税优惠。
“重庆与四川的车船税税额标准实现统一,有助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协同发展。”重庆市税务局资源和环境税处副处长肖杨表示,对于已按原政策缴纳2022年度中型客车、大型客车、公共交通车船车船税的纳税人,可到税务机关办理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