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日报讯 (记者 唐琴 杨骏)7月10日,重庆日报记者了解到,近日重庆、四川联合印发《川渝自贸试验区协同开放示范区深化改革创新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共计24条举措。《方案》提出,力争到2025年,川渝自贸试验区协同开放示范区基本建立与国际先进经贸规则接轨的制度型开放体系,培育一批国际区域开放合作平台,打造一批川渝特色的开放产业集群。
具体而言,《方案》主要从联动推进贸易投资、物流枢纽、产业发展、开放平台、营商环境5大领域推出24条举措。
在高水平推动贸易投资便利化方面,《方案》提出,要开展贸易监管模式协同创新、完善川渝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深化“智慧海关、智能边境、智享联通”合作、提升金融服务投资贸易水平、畅通人才流动渠道等主要方向,其中包括持续推广应用“关银一key通”川渝一体化模式,优化集成电路进口料件保税监管模式等具体措施。
在共同建设高效率国际物流枢纽方面,《方案》明确,要从做优中欧班列(成渝)品牌、共同拓展西部陆海新通道功能、促进口岸管理一体化、提升航空通道运行效能、健全多式联运服务规则标准等领域发力。比如,川渝两地要共建中欧班列(成渝)一体化运价机制,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跨区域综合运营平台,打造面向内陆、融通全球的跨区域(跨境)服务平台等。
在共同打造高质量开放型产业体系方面,《方案》提出,要创新川渝制造产业合作模式、推动汽车产业创新发展、推动数字经济协同发展、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创新发展、推进区域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培育国际消费业态等举措。比如,聚焦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等领域,提升川渝两地汽车产业制造研发水平,进一步做大汽车产业集群。
在联动建设高能级开放平台方面,《方案》主要提出支持川渝自贸试验区协同改革先行区、联动创新区建设,推动“一带一路”进出口商品集散中心建设和打造一体化的技术转让和知识产权中心三个举措。
在高标准打造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方面,《方案》提出,要对标先进国际经贸规则、健全一体化税收管理模式、强化知识产权执法联动、推进跨区域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加强川渝自贸试验区司法协作主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