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何良) 昨天,记者从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获悉,根据成都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12月13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要求,按照《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和《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空气重污染期间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决定于2021年12月13日零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临时交通管理措施,具体如下:
全天禁止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以及运输煤炭、砂石(砖)、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在中心城区、郊区新城建成区道路上通行。
工作日6∶00至22∶00,禁止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柴油车(特殊车辆除外)在成都市绕城高速公路(G4202)(不含)以内道路上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