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日报讯 (记者 黄乔)近日,经报市委依法治市委批准,市委依法治市办决定对第二批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县和项目予以命名,包括江北区、巴南区、南川区等6个综合示范区县,以及市政府办公厅“以建议提案办理机制创新为切入口 助推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等19个单项示范项目,树立一批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典范标杆,加快形成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集群。
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市4个区、3个项目获得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命名,12个区县、39个单项获得市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命名,成功打造了一系列具有重庆辨识度、全国影响力的法治政府建设标志性成果,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呈现协调并进、创新发展的局面,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群众法治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本批次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按照客观公正、公开透明、杜绝形式主义、务求实效的原则,经过第三方评估、实地核查和人民满意度测评、综合评估、征求意见、社会公示等环节,综合考虑各申报区县和项目的典型性、代表性、示范性,确定了第二批命名的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县和项目名单。
下一步,将加强对示范区县和项目的宣传报道、借鉴交流、推广支持,对标先进、补短强弱、全面突破,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推动全面依法治市不断走深走实,为在新时代新征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重庆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