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区域灾害事故协同处置能力
本报讯 (新重庆-重庆日报记者 朱婷)11月29日,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等西部各地应急管理部门在重庆签订《应急联动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将围绕应急救援、情报信息、应急能力、应急产业、灾害事故五个方面展开合作。
应急救援工作共商,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明确联系代表和联系人,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厅(局)轮流召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总结固化成熟经验,协商解决应急联动机制中的问题,共同协调地区间应急处置救援和善后有关工作。
情报信息互通共享,拓宽灾害事故灾情信息沟通渠道,建立常态化信息情报交流机制,加强流域和毗邻地区雨情、水情、森林火险、地震地质灾害、环境污染等信息通报。对于辖区发生的、可能会波及周边的灾害事故,第一时间向受威胁影响地区准确通报情况,确保及时、有效开展联合处置。
应急能力协作共建,协同进行应急力量和基础设施布局。建立跨区域应急联合演练机制,针对防范应对重特大灾害事故,定期邀请周边区域参与桌面推演和实战联演联训。加强优质培训和训练资源共享共用,开展走访调研交流和人才队伍共训共育,探索联合举办西部地区应急救援技能竞赛。
应急产业发展共育,围绕安全应急装备重点领域,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强区域间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创新交流合作,强化核心技术联合攻关及推广应用,培育地区应急产业龙头企业,加强先进适用安全应急装备供给,推动安全应急领域科技创新和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
灾害事故联合应对,建立应急救援力量、物资支援机制,根据需求及时调度队伍、专家、技术骨干和相应装备参加抢险救援。推动建立西部地区省际抢险救灾免费快速通行协同保障机制,规范和做好跨区域抢险救灾车辆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通行服务保障工作。建立灾害事故协同指挥机制,视情成立联合指挥部,将救援力量统一编入现场指挥部,共同商议决策应急救援处置重大事项。
据悉,协议的签订,将充分发挥西部各地区优势,强化合作交流,完善运行机制,构建覆盖全面、合作深入、协调有序、处置高效的跨区域灾害事故应急联动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