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履职从水环境延伸到人文环境和生物资源
本报讯 (新重庆-重庆日报记者 张莎)“柏临河水质测评已由Ⅳ类上升至Ⅱ类,这是电子版报告……”12月2日,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长江生态检察官收到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检察院三峡生态检察官发来的信息,对长江一级支流——宜昌市伍家岗区柏临河流域的排污整改效果进行线上交流。
就在4天前,两地检察官前往柏临河实地进行公益诉讼案件“回头看”。跨越近400公里,两地生态检察官“牵手”履职,源于近日于宜昌举办的三峡库区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联席会。渝鄂两地检察机关交流总结了协作开展以来的工作情况,并对联合开展的“三峡库区沿岸固废清理”专项行动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截至11月底,两地检察机关在专项行动中,共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2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共清理长江沿岸固体废物12.2万吨。
联席会上,重庆市万州区、忠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及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秭归县、夷陵区、三峡坝区、葛洲坝两地10个基层检察院会签了《长江三峡库区文化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长江三峡库区生物多样性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将检察履职触角从水环境延伸到人文环境和生物资源。
根据签约内容,两地检察机关将聚焦长江三峡文化保护,明确两地在妨害文物管理、文化保护法律监督模型开发运用等4类重点协作领域,建立包括线索移送反馈、调查取证协查等5项协作机制。同时,通过建立专项活动协同、生态修复协作等7项协作机制,着力提升区域一体化司法水平,全面加强库区物种多样性、遗传多样性、生态系统多样性保护合作。